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0届毕业生户口变动工作,保证其顺利离校,经与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协商,今年应届毕业生户口变动,由校区保卫处协助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户口需迁出学校的应届毕业生,以学院(研究院、中心、)为单位,按山东省内落户或山东省外落户分类,填写《毕业生户口变动登记表》,以电子、纸质两种版本形式报送保卫处,由保卫处负责代办《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
2、户口迁出山东省外的应届毕业生,《户口迁移证》中的“迁移地址一栏”,必须同《报到证》中的报到地址一致,否则迁入地将不予落户。《户口迁移证》一经开具,其信息不可更改。《户口迁移证》应在有效期限内至迁入地公安机关落户。
3、山东省内落户的应届毕业生,持《报到证》和《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与落户地公安机关联系,办理户口网上迁移事宜。
4、毕业后入军籍(含国防生)的应届毕业生,填写《入伍毕业生户口变动登记表》,由本人持《入伍通知书》、《身份证》、《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至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鳌山卫派出所办理《入伍军人户口注销证明》。
5、考取本校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填写《考取本校硕士研究生户口变动登记表》,由保卫处负责代办户籍档案中“文化程度”一栏的变更事项。
6、延期毕业的同学,须持相关证明到保卫处办理户口延期迁移手续。
7、在5月28日下午5点前将相关户口变动登记表发送至邮箱,备注“本/硕/专业-迁至省外户口/山东省内”,本科生发送至邮箱“201994900033@sdu.edu.cn”,研究生发送至邮箱“songwj@sdu.edu.cn”
因《户口迁移证》和《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制作、审批程序复杂,为了维护毕业生的利益,顺利完成毕业生派遣工作,请各院(研究院、中心)务必于6月2日前将各类《变动表》报送至保卫处。
非山东省落户或入伍逾期不能完成报送《变动表》的毕业生,由本人持《报到证》(或《录取通知书》、《入伍通知书》)和《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自行前往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变动,因户口迁移程序繁杂,请务必预留出充分时间。
保卫处受理毕业生户口变动地址:华岗苑西楼一楼师生服务大厅、华岗苑西楼二层202室
联系电话:(0532)58630080
山东大学(青岛)保卫处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