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充实共青团队伍,及时吸收政治思想好、工作表现突出、积极要求上进的学生青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培养好党的后备军,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青发【2016】6号),现将山东大学2021年度团员发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员发展对象条件
1.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
2.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高、日常表现和道德品质好,具备正确的是非观、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言行举止文明;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班级公共事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学习成绩良好;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
二、团员发展工作内容
1.各团支部确定新发展团员名单并填写《2021年新发展团员花名册》(附件二),于9月16日之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宋老师,入团材料(入团志愿书与团员证)在9月16日之前交至402办公室宋老师处。
2.各基层团组织在团员发展工作中,须认真执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规定,指导发展对象本人填写《入团志愿书》和团员证,入团志愿书盖学院公章即可,团员证填写完毕后至校团委组织部加盖钢印。手续完毕后,应将入团材料装入学生档案,同时更新“智慧团建系统”团员电子数据库,并上传新团员电子档案。
三、团员发展工作要求
1.突出政治标准,严格入团要求。各级团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团员先进性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的规定,抓好团员教育工作,落实“三会两制一课”要求,切实从源头上确保发展团员质量,增强团组织的组织力、引领力和服务力。
2.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团组织要深刻认识到团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性,确保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三个月以上的培养教育。一方面要建立联系人制度,有针对性地对入团积极分子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另一方面要利用团课、团校、团的各项活动等多种途径开展集中培养教育。切实加强对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增强团员意识。
3.加强工作指导,规范团员信息。各级团组织要加强团员发展工作指导,严格落实发展团员编号制度,发展团员编号与入团志愿书编号不一致者不予认定团员身份;严格把控入团志愿书、团员证等团务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