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学校通知,清理暂付款,请相关老师到院会计室(北楼226)领取催款条,并还清欠款。
对于逾期不核销的暂付款,学校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前帐不清,后账不借。对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核销的暂付款,学校将暂停该项目经费的使用。对于暂停项目经费使用后一个月内仍未办理报账的,暂停经办人和审批人负责的其他项目经费的使用。对于逾期不核销暂付款且经催报无效的,学校将从次月起暂扣发借款人的工资,用于偿还借款,直至结清为止。
详情请见:http://222.206.1.130:8000/ztg/10115.nsf/fa65745ae14925d2c825669e002c5ecf/7bb6b93b28e5bb66482579480007aea1?OpenDocu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