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学(研究)院:
根据省医保局最新通知要求,现将省医保参保人急诊就医有关规定的调整内容通知如下:
参保人如发生急诊,原则上应首选定点医院就医,可直接用医保卡结算。确因紧急情况无法在定点医院就医的,请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参保人在出差或外出期间发生急诊,须在2个工作日内向校医院医保办备案,填写急诊备案表,并在返校后及时向医保办提交有关急诊材料进行报销。
二、已办理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如回济南期间发生急诊,须及时向人事部劳资科备案,由劳资科向省医保申请开通医保卡后,可直接刷卡就医;返回异地后,再联系劳资科锁定医保卡,恢复在异地定点医院正常使用。
校医院医保办电话:中心校区64908
千佛山校区93565
趵突泉校区82712
人事部劳资科电话:64845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到本单位参保职工及异地安置的参保人。
校 医 院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