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17年度山东大学聘请短期境外专家资助计划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1-18        点击数:
各位老师:
国际事务部发布了关于2017年山东大学短访专家的资助计划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3月6日前将材料送到院办张真处。
 
 
各教学科研组织及辅助机构:
为鼓励和支持聘请高水平境外专家学者来校开展实质性学术交流和访问活动,以促进我校科学研究和重点学科的发展,国际事务部将负责继续实施聘请短期境外专家资助计划。现将20167年度的资助计划通知如下:
一、   资助配额
1. 为使有限的引智经费发挥最大的效用,强化引智项目的实施成效,2016年起我校对于引智经费的分配做了适当调整,加大了对强调团队合作、有长远规划的校内重点项目(如“山东大学外专引智助飞计划”)的支持力度,同时,适当压缩对校内常规引智项目(如“教学流动岗”和“短期专家”项目)的资助。2017年将继续保持上述调整。根据2016年项目实际执行情况,2017年计划的聘请短期境外专家资助项目(以下简称短期专家项目)全年共设配额65个。
2. 参照对2016年各单位短期专家项目分配数量、实际执行数量和计划完成情况的统计,2017年度确定各单位的计划资助配额如下(排序不分先后):
 
序号
单位
配额
序号
单位
配额
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4
15
外国语学院
 
2
公共卫生学院
1
16
文学院
2
3
化学与化工学院
4
17
新闻传播学院
1
4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
18
物理学院
4
5
环境研究院
1
19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1
6
机械工程学院
2
20
药学院
4
7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1
21
基础医学院
2
8
经济学院
6
22
临床医学院
1
9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6
23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4
10
历史文化学院
1
24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1
11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3
25
经济研究院
1
12
生命科学学院
3
26
医药卫生管理学院
1
13
数学学院
4
27
图书馆
1
14
土建与水利学院
1
 
 
 
 
3. 未列入上述计划但确有符合资助条件的(相关条件参见《山东大学短期境外专家聘请工作管理办法》山大外字【2005】21号文)海外专家来访的各院部及直属科研单位亦可提出资助申请。国际事务部将根据专项经费的实际使用情况,适当调剂资助每个单位1或2个计划。
二、   资助范围和标准
根据《山东大学引进国外人才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山大外字【2014】41号)的规定,短期专家项目的资助内容和标准如下:
1. 资助专家来校时间为3-5天。专家来校时间的超出部分由邀请单位自行处理。
2. 对专家来访的资助范围包括专家住宿费和专家生活费(指专家来校工作期间的餐费、市内交通费,及其他个人开支费用)两部分,其资助标准为:
 
资助标准
专家住宿费
实报实销,上限为500元/天
专家生活费
包干领取,400元/天
 
三、   申报及审批程序
1. 国际事务部确定并公布资助计划。
2. 各单位依照计划配额数确定本单位申报项目并上报国际事务部。对于需要申报数量超过计划配额的,各单位可对所申报项目进行排序。国际事务部将根据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按照相关单位项目排序,渐次追加计划。
3. 国际事务部对各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对外发布立项通知。
4. 各项目执行单位可开始根据各自执行情况申领资助。
5. 国际部将定时对各单位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并根据统计情况对资助计划进行调整。如有追加资助计划的情况,国际事务部将另行通知(一般为春季学期结束时)。
四、   申报材料
1. 《山东大学2017年度聘请短期境外专家申报表》(附件1)
2. 《山东大学2017年度聘请短期境外专家申报汇总表》(附件2)
五、   申报截止日期
各聘请单位请于2017年3月10日前将填写完整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wgzj@sdu.edu.cn,纸质版交至国际事务部引智办公室(中心校区明德楼C座309室)。
六、   其他事项
1. 有关资助项目如未能于本年度内执行完毕,资助计划将自动取消,不得转入次年使用。
2. 本通知未尽事宜,均参照《山东大学短期境外专家聘请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七、   国际事务部联系人
    焦强   88365687
电子邮箱:wgzj@sdu.edu.cn
 
 
 
附件:
 
 
                                        国际事务部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