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推选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的通知》(鲁教师处〔2017〕9号)文件精神,山东省教育厅拟遴选2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向教育部推荐,并遴选10名先进典型,在教师节期间通过省教育厅网站等媒体进行宣传。我校向山东省教育厅推荐1名候选人。
请各单位按照文件精神认真组织推荐工作,以基层党委为单位进行推荐,每单位推荐1人。优先推荐近三年来获得省部级荣誉称号的优秀教师。
请各单位填写《2017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附件1,双面打印),于2017年4月25日12:00前将基层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公章后的《推荐表》交至人事部师资培养科(明德楼B529,电话88364557),电子版发送至szb@sdu.edu.cn。
附件1、《2017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2、《关于推选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的通知》(鲁教师处〔2017〕9号)
人事部
2017年4月21日
附件1 2017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docx
鲁教师处函〔2017〕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