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017年2月我校进行了交叉学科项目指南的征集工作,现将经专家评审后的交叉学科培育项目指南予以发布,并同时启动2017年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山东大学交叉学科培育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项目实行双课题负责人制度,申请者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交叉双方负责人年龄均在45岁以下(包含45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申请者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二)项目必须跨两个一级学科和两个部门,双方具有明确的研究设想和研究思路,具备学科交叉基础,研究领域在国内本领域中处于优势地位。
二、申请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本通知和项目申报指南,不符合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二)同一申报者每年仅限申报“人才引进与培养类专项”、“自然科学类专项”和“人文社会科学类专项”中一类专项,不得重复申报。
(三)有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在研项目且尚未结题的不予受理。(含人事部的人才引进与培养项目,作为申请人只能申报1项;作为参与者,参加申报项目数不超过2项。)
(四)每个项目拟安排经费30万元左右,资助年限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17年1月-2019年12月”。
(五)根据项目指南公布的拟资助研究方向,申请人可自行拟定项目名称、科学目标、研究内容和技术路线等。
(六)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5日。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zzcx@sdu.edu.cn,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2份(附件2)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项目组织办公室(明德楼C406),联系人及电话:孙玉红,刘全芬, 88369528。
(七)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汇总后将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zzcx@sdu.edu.cn。
附件1:山东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交叉学科培育)申报指南
附件2:山东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交叉学科培育)申请书
附件3:山东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交叉学科培育)申报汇总表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7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