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一批)申报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9-19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项目申报人:

按照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18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一批)申报通知》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一)培养基金。支持刚开始从事创新创业的青年科技人员开展应用基础研究,积累创新经验,提高创新创业能力。

(二)博士基金。支持获得博士学位的青年科技人员,独立开展创新性较强的基础研究。鼓励高校、院所的博士主动与产业需求对接,与企业联合开展应用基础研究。

(三)青年基金。支持有一定科研经历与能力、发展潜力大的青年科技人员,瞄准学科发展前沿有针对性地选择研究方向,组建研究团队,开展较为深入的应用基础研究,逐步成长为相关领域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

(四)面上项目。支持具有较好科研基础、研发和组织能力强的中青年科技人员组建团队,重点围绕我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确定的重点领域和方向,开展较为系统的创新性科学研究。

(五)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简称“省杰青”)。重点支持在相关研究领域已取得突出成绩,有望获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国家层面学术带头人的优秀青年学者,组织团队开展高水平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带动我省相关学科的发展。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为山东大学的正式在职科研人员或聘期能覆盖项目执行期的全职聘用人员。若干单位试点(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工作室),允许在读博士研究生申报培养基金项目

2.培养基金。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获得硕士学位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试点单位申报培养基金项目的在读博士研究生须填写《在读博士申报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二份(其中一份“所在单位意见”由所在学院核实后盖学院公章,另一份由科学技术研究院审核后统一盖学校公章),保证在读期限覆盖项目执行期或毕业后继续在依托单位完成该项目至结题。

3.博士基金。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申报人须获得博士学位,近三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与申报课题相关的论文两篇以上。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只能申报博士基金项目,需要在申报书中的职称一栏填写博士后,并填写《在站博士后申报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其中一份“所在工作单位意见”、“在站单位意见”由所在学院核实并填写意见加盖学院公章,另一份由科学技术研究院审核后统一盖学校公章),保证在项目资助期内在站工作或出站后留在依托单位继续开展科研工作。

4.青年基金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通讯作者发表与申报课题相关的论文两篇以上。

5.面上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五年(2013年至2017年)作为通讯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与申报课题相关的论文5篇以上或被SCI、EI收录3篇以上。

6.省杰青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须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5年内(2013年至2017年)取得重要科技创新成果,具备下列条件:

(1)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1项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相当层次的基础研究类项目)。

(2)以通讯作者在本领域高水平期刊(中科院JCR期刊分区小类一区)发表论文2篇以上。

(3)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的获得者不得申报。

7.高校、科研单位联合专项。从申报的面上项目、博士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中遴选,不再单独申报。

三、注意事项

(一)个人限项规定

1.项目层次由低到高依次为培养基金、博士基金、青年基金、面上项目。除面上项目外,申请人不得申报曾经承担过的同类别项目,已承担高层次类别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较低层次类别的项目。

2. 申报人限项规定

(1)已申请同年度省科技厅其他类别计划项目的负责人(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

(2)正在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基金项目的科研人员不得申报(申报重大基础研究项目、省杰青、省属优青项目除外);

(3)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结题报告或结题审核未获通过的科研人员不得申报;

(4)因延迟结题、项目被终止以及连续两年申报省基金项目未获立项等正在暂停申报期限内的科研人员不得申报。

(二)单位限项规定

限项方式以院、系(所)为单位,依据2012年、2013年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完成情况,在2017年有效申报数量的基础上,核定各单位申报2018年度培养基金、博士基金、青年基金、面上项目的申报总数,对结题率低于50%的,暂停2018年度申报资格。2018年申报项目中,面上项目数量与其他3类项目数量的比例与2017年保持一致。

(三)申报方式

1.以山东大学为依托单位申报各类项目。

2.项目申报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系统”实行网上在线申报。

3.网上申报时间为2017年9月18日9:00至2017年9月26日16:00,逾期申报无效。为确保项目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严格执行申报规定的时间截点,避免截点最后时间上传,以免系统超负荷而无法提交。

4.请各单位于2017年9月27日,将《2018年推荐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发送至kjcjj@sdu.edu.cn邮箱,汇总表的纸质版一式一份(与电子版一致)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明德楼C408室。

四、申报书填报注意事项

1. 项目执行期限:培养基金2018年3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博士基金2018年3月1日—2020年6月30日,青年、面上基金 2018年3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杰出青年基金2018年3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2.申报经费额度:培养基金约10万,博士基金约16万,青年、面上项目约25万,杰出青年项目100万。

3.依托单位信息:单位名称:山东大学,邮政编码:250100,详细地址: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联系人:孙乐军,联系电话:88369277,手机号:可填写申报本人的,电子信箱:kjcjj@sdu.edu.cn

五、联系方式

申报人在上传申请书过程中遇到的系统问题,请咨询支持电话15688462789王老师,解决系统技术问题。未尽事宜与项目组织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8369277,联系人:梁宗磊、孙乐军,联系地址:明德楼C408

 

附件:

1.在读博士申报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推荐表

2.在站博士后申报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推荐表

3.推荐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第一批)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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