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下半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17〕21号)要求,现将2017年下半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第三次考试安排通知如下:
1.考试对象
有考试不合格科目的考生和第一次、第二次考试未报名的考生。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生报名时请仔细阅读考试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书。有作弊情节的,不能报名考试。
2.考试科目
因考生自主选择考试科目存在多选、漏选、错选等现象,考试科目由系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确定,不合格的科目均须报名考试。
3.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1日至12月8日。
4.考试时间
2017年12月16日、17日。
5.考试地点
山东师范大学千佛山校区举行,其他考点本次不再安排。
6.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7年12月13日至12月17日。
7.其他说明
(1)关于2017年下半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第二次考试成绩查询,参加考试的人员可登录山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http://www.gspxzx.sdnu.edu.cn/),点击右下方山东省高校教师培训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登录系统,依次点击岗前培训—我的学习—成绩查询,即可查看考试结论。
(2)由于部分参加培训的教师未按要求完成考试申请,因此系统将再次开放考试申请、高校审核等功能,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考试申请。
(3)考试申请、审核时间:12月1日至12月8日。
(4)考试申请时请仔细阅读免试条件说明,符合免试条件的,可免考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两科目。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考试申请,责任由教师个人承担。
(5)本次考试结束后仍有不合格科目的,须重新参加岗前培训和所有科目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