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及《山东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山大综字〔2016〕36号)要求,我校仍将对临时因公出国(境)实行计划管理。凡使用学校双一流经费、本科及研究生质量工程专项经费、各部门业务专项经费执行临时出国(境)任务的单位均需申报年度计划。国际事务部、财务部将对各单位申报的年度计划进行初审,并报学校集中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认真制定本单位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见附表),于1月22日之前将计划表(表一)及汇总表(表二)交至国际部出入境事务办公室(明德楼C315房间,电话:64544),电子版发至cgcj@sdu.edu.cn。
国际事务部
财 务 部
2018-1-12
表一:山东大学因公出访计划表
表二:因公临时出国(境)年度计划汇总表
山东大学因公出访计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