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审2019年研究生道德风尚奖的通知
作者:lyy2018        发布时间:2019-10-28        点击数:

各相关研究生: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良好道德风尚,提升研究生道德素养和担当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研究生道德风尚奖”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山东大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校研究生。

        二、奖励额度及经费来源

        道德风尚奖来源为山东大学教职工爱心捐助基金。本年度拟评审产生20位道德风尚奖获奖者,并从中推选产生道德风尚模范奖,以奖励表现特别优异、贡献特别突出、影响特别广泛的研究生。

        道德风尚奖的奖励额度为人民币8000元/人,道德风尚模范奖的奖励额度为人民币100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政治素质良好,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品行端正,综合测评优良,遵规守纪,未受过纪律处分。

        2、重要条件:能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志愿服务、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自强不息、尊师孝亲、责任担当等方面表现突出,具有感人事迹,获得师生赞誉及良好社会影响等。

        四、评选原则及流程

        评选工作坚持“以德为先、公开公正”的原则。评选工作流程为:

        1、个人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照通知要求向培养单位递交申请表(见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评议推荐。各培养单位对申请人组织开展评议并征求导师意见。申报同学在10月30日上午11点前将申请表和证明材料电子版,命名“道德申请表-姓名”打包发送到邮箱songwj@sdu.edu.cn,并将纸质版交到办公室402。学院将推荐一名1名道德风尚奖学金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学校。

        3、学校评审表彰。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综合评审确定拟获奖名单并公示。经山东大学教职工爱心捐助委员会审核,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公示无异议,确定获奖人选。学校对获奖研究生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研究生若有特别突出事迹或做出重大贡献,请在邮件和提交纸质版材料时特别说明。如发现申请人存在违规违纪等问题,将取消评选资格并依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校工会、妇委会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19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