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和时间安排如下:
科研成果证明材料:1、项目:立项任务书(国防项目要求有国防院的证明),横向课题提供合同书;各项目的到帐经费证明。2、论文、著作:提供期刊论文首页、著作原件和山大图书馆的SCI(包括他引次数)、EI检索证明。3、专利、获奖:专利、获奖证书原件。以上材料均需再提供一份复印件。
4.根据2019年信息学院职称评聘参评条件文件,提交一份所申报职称满足申报条件条目的说明。把自己具体符合那几项列清楚。
请各位老师务必在10月6号晚上5点前提交证明材料及评审情况一览表纸质版到415颜艳萍老师办公室处。
关于开展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 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国家职称制度改革有关要求,坚决破除“五唯”,规范SCI指标使用,树立正确的评价导向,按照学校工作部署,现将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围绕学校发展战略,按照“导向明确、精准科学、规范有序、竞争择优”的原则,发挥职称评价在学科建设、队伍建设中的导向引领和激励作用。
(二)深入推进多元考核评价,全面启用2019年新修订的学术评价标准,针对不同教师类型和不同职称系列突出代表性成果和岗位实际贡献评价。
(三)鼓励学科汇聚融合交叉创新,推动跨学科交叉研究成果在不同单位的等效认定,实行业绩双边认可。对重大原创性交叉研究成果突破常规程序,创新评价方式。
(四)完善评审规则,规范职称评聘程序,落实公示和异议处理制度,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坚持以人为本,加强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优化工作流程。
二、高校教师职务聘任工作
(一)岗位设置
1.聚焦“做强学科、做强学院”,以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发展水平为依据,在2019-2022年高级职务岗位总量内核定各教学科研单位本年度教师高级职务岗位数,对一流建设学科、新兴交叉学科和科研平台进行重点支持。
2.加强教师分类评价管理,设置教学型教授岗位4个(含基础医学教学型教授岗位1个)、副教授岗位7个(含基础医学教学型副教授岗位1个),由本科生院牵头组织评审;设置应用技术开发型教授岗位1个、副教授岗位1个,由科学技术研究院牵头组织评审;设置国防型教授岗位1个、副教授岗位1个,由科技创新军民融合研究院牵头组织评审。为鼓励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设置≦10个优秀青年教师教授职务特别评审指标,由人事部牵头组织评审。
3.突破常规评价方式,在现行办法基础上创新破格聘任机制。对取得重大原创性交叉研究成果的,不受年资限制,根据条件申报高级职务,由各教学科研单位按正常程序评审推荐,占用各单位四年岗位数。其中,取得本领域标志性交叉研究成果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突破《山东大学教授职务破格申报条件》的年龄限制(放宽2周岁),参加优秀青年教师教授职务特别评审,占用学校破格晋升指标。
4.根据《山东大学新聘教学科研人员管理办法(修订)》(山大人字〔2019〕49号),预聘研究员、副研究员经聘期考核合格,符合同级教授或副教授职务申报条件者,按正常程序由学院推荐评审,不占用各单位四年岗位数。
(二)申报条件
1.按照《山东大学教师职务及岗位聘用申报条件(修订)》(山大人字〔2019〕78号)申报。
2.符合相应条件的杰出人才按照《山东大学杰出人才专业技术岗位特别聘用办法》(山大人字〔2015〕53号)和《山东大学优秀教学人才特别聘用暂行办法》(山大人字〔2019〕88号)相关规定进行申报。
(三)工作程序
1.单位资格审核推荐
(1)各教学科研单位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组,由院(中心、所)长、书记及相关专家组成。审核组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作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的明确结论。
(2)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将师德师风考核摆在教师考核的首要位置,全面客观评价教师表现,在推荐中形成师德师风考察材料。
(3)各教学科研单位对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申报材料及师德师风考察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10月20日前报送学校。
2.教学科研型、科研型教师职务岗位核定
(1)各教学科研单位党政联席会根据符合教学科研型、科研型教师职务申报条件人员数量和水平,结合2019-2022年岗位数、队伍建设规划和发展需求,确定本年度岗位使用计划,形成可行性报告,于10月20日前报送学校。
(2)学校根据各单位2019-2022年岗位数、2019年度岗位使用情况(校内齐鲁青年学者晋升教授占用各单位四年岗位数)、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发展水平、本年度岗位需求、申报材料审核情况等,核定本年度各单位岗位数。
3.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
(1)在教学答辩、学术答辩基础上,各教学科研单位学术委员会根据学校批复岗位数确定教学科研型、科研型教授和副教授推荐人选,根据学术水平确定教学型、应用技术开发型、国防型以及优秀青年教师教授职务特别评审推荐人选。各单位对推荐人员名单及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11月18日前报送学校。
(2)各牵头部门分别组织教学型、应用技术开发型、国防型教师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按岗位数评审通过副教授职务,按不超过岗位数2倍推荐教授职务人选。对评审推荐人员名单及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各教学科研单位通过同行专家评审系统提交教授推荐人选的同行专家鉴定材料。
4.同行专家评审
学校统一将教授推荐人选代表性成果送校外同行专家匿名评审(正常晋升送审3位专家,破格晋升送审5位专家),2/3(含)以上专家同意方为通过。鼓励各教学科研单位建立小同行专家库,推行小同行专家评审制度。
5.学科评议组评审
(1)学部学术委员会结合校外同行专家鉴定意见、推荐人选代表性成果,综合评价教学科研型、科研型教授推荐人选学术水平、业绩贡献及发展潜力,在充分评议基础上评审推荐。
(2)各牵头部门按照岗位数分别组织教学型、应用技术开发型、国防型和优秀青年教师教授职务特别评审学科评议组评审。
(3)学校统一对评审推荐结果和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学校学术委员会审定
学校学术委员会根据学科评议组评审推荐意见以及公示情况,对各系列高级职务进行审定。
7.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委员会(校长办公会)确定聘任方案
8.校长聘任
三、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一)岗位设置
对于教师外其他系列高级职务,学校综合考虑队伍建设规划、各系列职务比例情况、近年评聘情况及减员空岗数对高级职务岗位进行设置(见下表)。中级职务岗位数根据申报情况设置。
|
级别 |
正高级职务 |
副高级职务 |
岗位 类别 |
人数 |
思政教育 |
2 |
5 |
工程实验 |
4 |
15 |
图书档案文博 |
1 |
3 |
会计审计 |
1 |
2 |
出版编辑 |
1 |
1 |
卫生 技术 |
齐鲁医院 |
24 |
73 |
第二医院 |
14 |
38 |
校医院 |
0 |
1 |
教育 管理 |
党务 |
2 |
4 |
行政 |
2 |
4 |
中小学(含幼儿园) |
1 |
3 |
备注:齐鲁医院、第二医院岗位含疫情防控一线记功奖励增设指标及人才引进、援派对口支援指标。 |
(二)申报条件
按照《山东大学专任教师外其他专业技术职务及岗位聘用申报条件(修订)》(山大人字〔2019〕84号)执行。教育管理研究专业职务申报条件见《关于展开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山大人字〔2019〕101号)。
(三)工作程序
1.单位资格审核推荐
(1)各单位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组,审核组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业绩情况进行资格审核,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真实性和有效性,作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的明确结论。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按照同一岗位不超过学校相应设岗数的两倍进行排序推荐。
(2)各单位对推荐人员名单及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材料于10月23日前按规定要求统一报送学校相应单位。
2.学校资格复核
(1)党委学生工作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分别牵头组织思想政治教育、实验技术系列资格复核,人事部组织其他系列资格复核。
(2)各复核组对复核结果和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评审委员会评审
学校组织各系列评审委员会按照设岗数进行评审推荐,其中思想政治教育系列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牵头组织。各单位通过同行专家评审系统提交正高级职务推荐人选(中小学正高级教师除外)的同行专家鉴定材料。
4.同行专家评审
学校将正高级职务推荐人选代表作送3位校外同行专家匿名评审,2/3及以上专家同意方为通过。
5.学校公示
学校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学校学术委员会审定
学校学术委员会根据各系列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意见、校外同行专家评审结果及公示情况,对高级职务进行审定。
7.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委员会(校长办公会)确定聘任方案
8.校长聘任
四、申报有关说明
(一)申报范围为2020年9月1日在职的事业编制教职工。申报材料及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起聘时间为2020年9月。
(二)申报人员通过“山东大学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数据中心”核实、完善教学科研等业绩数据后,登陆“山东大学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平台”—“职称岗位评聘”进行数据筛选和申报。威海校区、附属医院按要求填报申报材料。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12日。
(三)抗疫一线医务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依据学校《关于对抗疫一线医务人员进行奖励激励的实施办法》(山大字〔2020〕8号)执行。在此基础上同时执行山东省政策:“援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在山新医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定的定点医院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线医务人员,首次申报高一级职称,可提前一年,用人单位优先推荐申报”。
(四)援藏、援疆、援青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对于公派出国研修人员,在学校批准的期限内允许参加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通过人员,按期回国者,自回国报到之日起予以聘任;逾期回国者,不予聘任。
(六)具有专业技术条件要求的管理岗位人员(从事会计、审计、新闻编辑、档案管理、工程技术等相关工作),经个人申请、单位同意、学校审批同意转岗后,可参加相应专业技术系列申报。
(七)因工作岗位调整变化变更岗位类别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新岗位工作满一年方可按照新的职称系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五、其他要求
(一)规范评审管理
在申报人符合申报条件基础上,各级评审委员会应重点根据其代表性成果水平和学术贡献进行评审。各级评审委员会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同意票数达到出席评审会议的评审专家总数2/3及以上的方为评审通过。授权评审单位根据通知精神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评审开始前5日提交学校审批,逐环节报送备案材料,评审完毕后形成工作情况报告。
(二)严肃纪律
申报人员应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对于弄虚作假、违反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山东大学学术纪律处分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异议期公示制度
按照国家要求执行好公开制度,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资格审核及评审完毕后做好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异议期公示,并对问题线索认真调查核实和处理。
(四)威海校区、齐鲁医学院根据本通知精神和学校授权自行组织申报评审工作,青岛校区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六、本通知由人事部(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单位报送评审材料要求
2.关于职称申报相关学术成果及项目的认定说明
山 东 大 学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