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已批复大型设备,今年未执行并于2022年执行的 需一并申报的通知
作者:学院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6-17        点击数: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工作要求,以及“关于组织2022年大型仪器设备论证申报的通知”要求,2021年已批复大型设备,如今年无法执行且计划22年执行的,需要一并在2022年计划中申报。

我院2021年已批复大型设备清单详见附件,请相关老师统计并反馈2021年已批复设备的采购执行情况,于6月22日(下周二)12点前,反馈至wangqiao@sdu.edu.cn邮箱。

请相关老师高度重视,落实好2021年采购执行情况,并做好2022年大型仪器设备论证申报工作。谢谢!

2021年大型仪器设备财政部预算批复清单(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1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