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4-28        点击数:

各位老师:

    2010年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工作已经开始,学校通知请见:http://222.206.1.130:8000/zxb/49198.nsf/fa65745ae14925d2c825669e002c5ecf/beb933b30d87c4dd4825788000189b25?OpenDocument,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关于开展2010年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工作的通知》中关于几个具体问题的规定:

      (一)自2009年度起二次申报晋升教师高级职务者,必须在上次申报基础上取得新的成果。
  (二)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科研项目、论文、专著、专利、奖励等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其中,科研项目是指任现职以来批准承担的项目;论文、专著必须为正式发表或正式出版;代表作及送审论文,必须是以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
  个人申报材料应严格按学校规定填写,在评审过程中由于个人填写不实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学校按《山东大学学术纪律处分规定》对其进行处理;由于单位对个人申报材料审核不严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学校将追究单位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上年度教师高级岗位空岗单位,对外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的材料截止时间为各基层学术委员会受理时间,上报材料的要求同校内教师。
  (四)国内招聘人员,原有专业技术职务属非教育部直属高校聘任,来校后按同级职务续聘者,晋升高一级职务的工作业绩必须是来校工作以后所取得的成果。
  (五)博士后出站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博士后期间正式发表的论文,可以列入晋升职务的业绩。
  (六)1965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教师外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专科学历,任中级职务满8年,可破格申报副高级职务;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专科学历,任助级职务满8年,可破格申报中级职务。
  (七)因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由管理、工勤岗位调整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一年后方可参加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调整后改系列,需在新岗位工作满一年后方可参加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晋升。
  (八)对于公派出国研修人员,在首次批准的期限内允许参加学校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评审通过的人员,在批准时间(包括批准延长时间)内回国的,自回国报到之日起予以聘任;逾期回国者,应重新参加学校的职务评审。
  (九)评聘过程中涉及学术投诉及申诉问题,按照《山东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受理。
  (十)2010年12月31日前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参加2010年度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二、《关于开展2009年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工作的通知》中的改革措施
 (一)为强化竞争机制,形成合理流动,教师高级职务的晋升实行同一职务有限次申报制度,自本次教师职务晋升开始实施。首次申报未获晋升的,第二次申报必须在首次申报基础上取得新的成果;二次申报未晋升人员如有突出成果或对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经学校同意后允许进行第三次申报。三次申报依然不能晋升高一级职务人员进行转岗分流或不再续聘。
  (二)自2010年起新招聘的具有博士学位教师,五年内未晋升副教授职务者,学校原则上不再进行续聘。确有特殊情况者,由个人提出申请,单位同意,学校审核后可以延长三年聘期,延期内再给予一次申报机会,仍不能晋升副教授职务者,学校不再续聘。
  对于公共外语教学、艺术、体育等学科新招聘的硕士学位教师,第一个聘期(三年)内必须考取博士研究生(无博士点的学科除外),否则学校不再续聘;第二个聘期参照上述博士学位教师规定执行。
  (三)根据我校师资队伍的现状,按照学校教学工作的发展需求,结合本次《教师职务申报条件》的提升,积极探索建立高级讲师聘任制度,实施教师队伍分类管理。

三、时间安排及上交材料要求:

请相关老师在2011年5月4日上午11点前,将相关材料交至院办李鸿娟老师处,电子版发至:lihongjuan@sdu.edu.cn,材料要求如下:

1、教师系列:
(一)晋升教授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B4纸15份及电子版);“呈报表”1份(请至院办领取);任现职以来取得的科研成果获奖证书、鉴定证书、专利证书、论文收录检索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推荐晋升正高级职务人员情况汇总表”1份及Excel电子版。
同行专家鉴定材料:“山东大学应聘教授职务送审表”(填写内容应与“一览表”一致,“主要业绩”一栏可加附页);任现职以来代表作(必须是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的论文或专著)三件,代表作需1份原件、3份复印件,复印件需匿名复印,并按送审材料封面、送审表、代表作复印件顺序装订3套;“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一式3份(姓名一栏不填);正高级职务专家鉴定费为800元;鉴定材料不再返还
(二)副教授送交评审情况一览表(B4纸15份)、“呈报表”1份(请至院办领取);讲师送交“呈报表”1份;“中评会评审通过人员情况汇总表”1份及电子版。
2、教师外系列
(一)各单位资格审核通过的各级职务人员送交“一览表”(B4纸15份及电子版)、“单位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统计表”1份及电子版。
中级及以上职务还须送交:
1.任现职以来发表的全部论文、著作原件及3件代表作的复印件各1份;
2.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成果及业绩获奖证书、鉴定证书、专利证书、论文收录检索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3.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4.职称外语合格证书或外语免试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5.申报卫生技术中级职务者提交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证
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二)通过学校各系列中评会推荐晋升正高级职务人员,送交同行专家鉴定材料的具体要求同教授,其中应用研究员填写“山东大学应聘教授(应用研究员)职务送审表”,其他系列填写“山东大学应聘**职务送审表”。
3、其他要求
(一)“一览表”电子版文件名命名格式为:“单位姓名(申报职务)”,如:外国语学院***同志申报教授职务,其“一览表”文件命名为“外国语学院***(教授)”。所在单位和申报职务均用全称。
(二)呈交论文材料的顺序须与一览表中所填论文顺序一致且按编号排序,以便审核。
(三)所有被检索的论文必须到学校图书馆开具检索证明。
(四)一览表中,任现职以来承担科研、教研项目情况一栏中,批准时间、项目名称、实到经费、等级、位次、批准部门必须准确填写,否则科技处等部门无法审核通过,无法盖章。
(五)代表作需复印刊物封面、目录、所写内容。
(六)凡涉及到电子表格一律在“山东大学人事在线\专技聘任\常用下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关材料”中下载。http://www.rsc.sdu.edu.cn/2008new/display.php?id=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