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12年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5-27        点击数:

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附表:   1. 招生博导汇总表.xls       2. 博导简况表.doc

文件规定  http://202.194.15.203:8080/getNewsDetail.site?newsId=269b2abc-8335-49b9-8b9c-b0f9c54e8b17

文件规定  http://grad.sdu.edu.cn/xwgl/artishow1.asp?articleid=18821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现进行已担任博导者(含兼职博导,不含合作博导)2012年招生资格的审核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和程序如下:

一、申请招生的已担任博导者,其学术要求按照山大研字〔20115号《关于公布山东大学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及上岗招收博士生的指导教师科研基本要求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由于学校对申请招生的条件进行了修改,为了保证全校该项工作扎实有序进行,各培养单位严格执行学校文件精神,不再另行制定标准。

 

二、各基层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需组织本单位申请招生导师填写《山东大学申请招收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并按照文件的要求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审核质量。凡未达到学校规定的科研成果和科研经费要求者;或在学术、学风、师德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者;或一次出国时间达一年及以上者,须暂停2012年度招收博士研究生资格,对审核工作不严格的学校将缩减其招生指标。

 

三、申请招生的已担任博导者,其年龄要求为: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评审的博导为194671以后出生者,由其他部门评审的博导为195171以后出生者,出生日期以人事档案记载的时间为准。

 

四、院士、终身教授和未超龄的长江学者(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泰山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山东省万人计划第一层次入选人才等可免除审核,直接获得招生资格,但其基本情况需填入《山东大学申请2012年招生的博士生导师汇总表》。

 

五、超过规定年龄,身体健康,且符合招生条件的现任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主任,如学科需要,本人同意,可以继续安排招生;超过规定年龄,身体健康,且符合招生条件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指导教师、国家级重大或重点项目首位负责人,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后上报学校,学校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招生时限至其实际退休年龄。上述超龄教师在指导研究生的工作中须配备具有博导资格的青年教师作为第二导师。

 

    六、为促进学校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在职教育的发展,保证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培养质量,除院士、终身教授、长江学者、泰山学者、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山东省万人计划第一层次入选人才外,在岗临床医学各专业学术型学位博士生导师均须根据学校需要承担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在职研究生的培养工作,否则不能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

 

七、审核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近五年时间范围为20061月至今

(二)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不包含学校各职能部门立项的各类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985项目、211项目、自主创新基金项目、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教改项目等,横向科研项目经费须进入山东大学财务账户

(三)非主持人的项目不能计入本人经费。
  (四)SCIEI收录论文均须为期刊论文。

 

 八、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审核结果填入《山东大学2012年申请招生的博士生导师汇总表》(按学科、专业排列,兼职博导请在其姓名后加(兼)字样,×××(兼),免审核导师、特殊招生导师请在备注中标明,停招导师列在汇总表的最后,并在备注中标明停招原因)。请分会于2011613日前将《山东大学2012年申请招生的博士生导师汇总表》纸制版(一式一份,需附有效的可支配科研经费清单并加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章)和电子版、《山东大学申请招收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一人一份,含停招导师)报学位办公室。

 

九、学位办公室在学校范围内公布申请招生博导的基本情况并受理异议问题,无异议者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或副主席审定,通过后准予安排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