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2011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6-20        点击数:
各学院及独立研究机构: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1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1]161号)要求,现将推荐申报2011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按以下27个领域归口申报:
  1.数学;2.物理;3.化学;4.化工;5.农业;6.林业;7.电子科学技术;8.计算机与通讯;9.生物与基础医学;10.医疗卫生与临床;11.药学;12.中医药;13.能源;14.资源;15.环境;16.传统材料;17.新材料;18.先进制造;19.管理科学与工程(含工商管理)。20.哲学、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21.经济学;22.法学;23.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24.教育学、心理学;25.语言学、文学、新闻传播;26.历史学;27.艺术学、体育学。
  二、推荐申报条件
(一)、热爱学术研究,治学严谨,为人正派,具有愿意为我校的学术和教学水平提高贡献力量的强烈事业心;
(二)、在科研和教学第一线工作,并在科研及教学等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或者是本学科基础扎实、学术交流比较活跃,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的青年学术骨干;
(三)、身体健康,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四)、具有副教授及其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五)、具有博士学位;
  (六)、截至 2011年 1 1 日 ,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七)、申请者应具有中国国籍,且人事关系应在我校。
  三、申报办法
2011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行限额申报,请各单位学术委员会认真推荐,每个单位限报1名,不受理个人申报。
学术研究部负责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初审工作,学部学术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评议、审定2011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推荐人选。
四、日程安排
(一)、6月7日,学校下发通知;
(二)、6月 8 日-6月23日 , 各单位广泛宣传,个人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 2),及《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附件3); 请申请者注意申报材料(包括附件)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超过40个页码。
  (三)、6月24日 (星期五)下午 5 : 00 前,各单位或个人将填好的《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一式1份(待评审推荐人选确定后再上报一式9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交至学术研究部综合办公室(中心校区鲁能楼A203室),同时请将《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及《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EXCEL2000兼容格式)电子版发送到 xsb@sdu.edu.cn 邮箱中。逾期、超额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恕不受理。; 
(四)、625日-73 ,学部学术委员会评议推荐人选。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对我校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具有突出意义,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要把本次推荐申报工作的意义、内容和要求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是教育部设立的专项人才支持计划,学校大力鼓励和支持我校教师参与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请各单位积极推荐学术基础扎实、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中青年学者,并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申报工作。
 
人:房瑞、张希华
联系电话:8836440988365056
电子信箱:xsb@sdu.edu.cn
 
请信息学院有意申报的教师于6月23日之前,将个人填好的《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纸质 一份,交到信息楼1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