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山东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项目下达并签订合同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8-24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和教师:
  2011年度山东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计划已经下达(附件1),为确保计划项目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项目合同:项目承担人、依托单位与省科技厅签订项目合同,并报省财政厅备案。请获得立项的教师按照“山东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填写项目合同书(附件2),并于9月8-9日将合同一式四份各院汇总后送交学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办公室。
  二、项目监督与管理:项目承担人要按照计划合同认真地开展研究工作,并于每年12月1日-12月20日期间以书面形式,将工作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和下年度工作计划上报学校学术研究部。
  三、项目验收或鉴定:项目完成后,要及时向省科技厅提出验收报告,报送相关验收材料,并报省财政厅备案。
  四、注意事项:(1)单位负责人:徐显明(2)合同书中的项目承担单位:山东大学某某学院,主管部门:山东大学(3)起止年限:根据附件1填写,(4)签订日期:2011年9月,(5)主要研究内容和要达到的目标与经济效果要与申报时一致,发表的论文数、专利数及预期成果都不能改变。合同书中的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是指项目承担人所在学院的学术委员会,请各学院填写意见并请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上交后统一加盖学校公章。
  地  点:鲁能大厦A座209
  联系人:高  杰
  联系电话:883-61855  883-69278

   2010年度山东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项目

            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合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