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的处理规定(缩减版)
专家存在异议是指:对论文总体评价为“不合格”或答辩意见为“较大修改”或“不同意进行答辩”。
异议专家数
|
异议类型
|
处理意见
|
是否接受申诉
|
无
|
无
|
正常组织答辩;“略作修改”的,导师审核把关。
|
不接受申诉
|
仅一位专家有异议
|
仅为“较大修改”
|
至少进行一个月的修改后,再送原专家评阅,通过可答辩;仍有异议的,本次申请无效,6个月后重新申请。
|
接受申诉(分会确认后,将未修改的论文和原专家评阅意见一起送1位专家评阅。无异议,可答辩;有异议,6个月后重新申请)
|
“不合格”或“不同意答辩”
|
本次申请无效。6个月后重新进行答辩申请。
|
接受申诉(分会确认后,将未修改的论文和原专家评阅意见一起送2位专家评阅。无异议,可答辩;有异议,6个月后重新申请)
|
二位及以上专家有异议
|
两份均仅为“较大修改”
|
本次申请无效。至少进行一个月的修改后重新申请。
|
不接受申诉
|
含有“不合格”或“不同意答辩”
|
本次申请无效。6个月后重新申请。
|
注意:学校抽中进行匿名评阅后又放弃本次答辩申请的,再次申请答辩时仍由学校进行匿名评阅。实名评阅结果按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