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科技厅征集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1-08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科技厅《关于征集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种及要求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推荐候选人应是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建树,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科技工作者。应推荐仍在一线工作的杰出科学技术专家。

2、国家自然科学奖。推荐项目应是已完成3年以上,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取得原创性研究成果,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学界公认的项目成果。项目的主要论文专著应于2014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论文专著仅限于国内立项或以国内为主完成的成果;如论文专著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未列入主要完成人,应先征得他们的同意。

3、国家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项目应是已完成并实际应用3年以上,并获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推动相关行业科学技术进步、推广应用效果显著的成果。项目应于2014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提供的知识产权应当已授权且有效;用于报奖的知识产权,应征得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权利人(发明专利指发明人)的同意。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技合作奖。推荐人选应是与中国公民或者组织合作研究、开发,取得重大科学技术成果;向中国公民或者组织传授先进科学技术、培养人才,成效特别显著;为促进中国与外国的国际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应推荐学术水平高、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且长期友好合作的候选人和外国组织。

二、推荐项目完成人及支撑材料要求

1、参加过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的项目,2017年度不再推荐。

2、论文专著、知识产权等支撑材料已在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含参评2016年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但未通过初评的项目支撑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且2015年、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所有完成人,不能作为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创新团队除外)。

4、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国家科技奖。

三、汇报准备

省奖励办近期将组织专家评审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征集的参评项目进行遴选。请抓紧准备不超过15分钟的PPT汇报材料。汇报材料内容应包括:

1、最高科技奖:候选人基本情况,主要科学技术成就和贡献(包括主要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创新要点),科技界及社会对候选人的评价和反映等。

2、自然科学奖:研究背景或思路,科学发现及其在科学理论、学说或研究方法与手段上的创新及他人评价,论文被国内外他人引用情况,科学价值以及对促进学科发展的意义和每位完成人对项目的贡献等。

3、技术发明奖:发明背景或思路,发明点及相关技术内容(包括主要技术参数、经济指标和国内外同类技术先进性对比),取得相关知识产权的情况及他人评价,应用和经济社会效益情况,促进行业科技进步的作用以及每位完成人对项目的贡献等。

4、科技进步奖:立项背景或思路,创新点及相关技术内容(包括主要技术参数、经济指标和国内外同类技术先进性对比),取得相关知识产权的情况及他人评价,应用推广和经济社会效益情况,推动行业科技进步的作用以及每位完成人对项目的贡献等。

科技进步奖科普类项目:科普作品内容的创新性、创作手法及表现形式的创新性,创作编辑难度,科普作品的科学性,科普作品的普及程度,以及对其他科普作品和社会的影响度等。

科技进步奖企业创新工程类项目:企业技术创新工程体制机制的创新情况,充分体现系统性、创新性、有效性、带动性,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科技成就及其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等(含获得的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情况),技术或产品国际竞争力和经济或社会效益方面的业绩,对推动行业或产业发展的示范作用和影响等。

科技进步奖创新团队:团队建设情况,创新能力,学术影响与社会贡献,持续发展与服务能力等。

5、国际科技合作奖:候选人(候选组织)基本情况,学术地位,与中国公民或组织开展科技合作取得的成果(包括合作研究开发、传授先进科学技术、培养人才、促进国际合作交流等方面)等。

四、注意事项

1、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学习《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国家奖励办关于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有关要求,组织好项目推荐书编写工作。《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手册》和《推荐书》可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网站www.nosta.gov.cn下载。

2、为使我校更多优秀成果得到推荐机会,鼓励参评项目积极通过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行业协会(学会)渠道推荐。自然科学奖和技术发明还可通过专家提名推荐,扩大推荐渠道,增加推荐数量。

3、申报材料报送

纸质版材料:《推荐书》一式3份(项目简介、推荐单位意见、客观评价部分可空缺)

电子版材料:申报项目PPT和《2017年度参评国家科技奖励汇总表》。

以上材料于2016年11月18日前报送交明德楼B座413,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kjccgk@sdu.edu.cn(邮件主题请写明“2017国家奖”)。

 

附件:《2017年度参评国家科技奖励汇总表》

 

联系人: 科学技术研究院 周敬馨

电话:88369965

邮箱:kjccgk@sdu.edu.cn

地址: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明德楼B座413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6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