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岗位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2-17        点击数:

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建立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机制,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山大人字〔200849号)和《山东大学关于做好岗位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山大人字〔2011123号)等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岗位聘期期满考核及签订聘用合同工作。

一、基本原则

(一)全面考核,突出实绩。主要考核聘期内政治表现、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情况,重点考核聘期内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

(二)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受聘人员按照所在岗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明确岗位职责要求,学校按照合同内容进行管理。

(三)统筹管理,分级负责。学校总体指导和统筹管理考核

聘用工作,各二级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考核聘用工作。

二、人员范围

本次考核范围为截止到20161231日岗位聘期期满人员。尚未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考核后签订聘用合同。

三、考核工作

(一)考核内容

教师岗位重点考核师德师风以及教书育人、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业绩。

教师外其他专业技术、管理及工勤岗位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和服务质量。

(二)考核等次

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综合评价位居前列人员,或在学校发展、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以及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可确定为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考核人数的15%

综合评价位居单位同级职务排名后10%,且工作量未达到本单位同级岗位平均值2/3(但超过1/2),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岗位聘期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有违规违纪或学术不端行为;

2.过度兼职,未把主要精力放在学校本职工作岗位;

3.岗位聘期考核综合评价居单位同级职务排名后10%,且工作量未达到本单位同级岗位平均值1/2

4.在岗位聘期考核中弄虚作假。

不属于上述情况者,岗位聘期考核确定为合格等次。

(三)考核结果使用

1.岗位聘期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者,在岗位聘用中优先晋升。

2.岗位聘期考核确定为合格等次者,下个聘期可按现岗位续聘或申报竞聘高一级岗位。

3.岗位聘期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者,下个聘期可按现岗位续聘但不能申报竞聘高一级岗位,岗位绩效工资下调一级发放;在其新的聘期内有效履行岗位职责,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后,岗位绩效工资可恢复至原级别发放。

4.岗位聘期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者,按低一级岗位聘用或转聘其他类别岗位,岗位绩效工资按新聘岗位考核发放。
    四、合同签订

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上者,按现岗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按低一级岗位或转聘其他岗位签订聘用合同或终止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一式四份,学校、受聘人员以及二级单位各执一份,归入本人档案一份。

(二)聘用合同由合同书和岗位目标责任书构成。其中,合同书确立受聘人与学校的人事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岗位目标责任书确定岗位名称、岗位职责要求、应完成的工作任务及标准等内容。

(三)合同聘期一般为4年,引进人才按相关协议执行。在学校工作已满25年或者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人员,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与其签订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四)聘期内,如果竞聘到高一级岗位或者转岗聘任,需要重新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按新岗位职责内容进行管理。签订至退休合同的人员,每4年仍需进行岗位聘期考核,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

五、组织实施

(一)参加本次岗位聘期考核人员登录“山东大学教职工信息服务平台:人事工作-考核管理-岗位聘期考核”,完善和补充个人信息,按照操作说明提交“岗位聘期期满考核表”;聘用合同由各单位按照本单位须签订合同人员数量到人事部领取,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岗位聘期考核工作和年度考核工作可一并开展。各单位成立岗位聘期考核工作组,制定本单位考核工作方案,按照各类岗位职责要求,组织被考核人总结、述职,填报考核表,并签订聘用合同。

(三)各单位岗位聘期考核工作组将参加聘期考核人员的聘用合同及相关材料收集、审核、整理、汇总后,于2017228日前统一提交给人事部,经审核签订后生效。

六、有关说明

(一)本年度各单位岗位聘期到期人员可在“山东大学教职

工信息服务平台-人事管理”中查询。

(二)思想政治教育教师按所聘思政岗位的职责要求进行考核聘用。

(三)威海校区、齐鲁医院和第二医院工作人员的考核参照本通知执行,相关材料电子表格在“人事在线-常用下载”中下载。

(四)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人事信息:88365388

课程信息:88364766(本科)、88364696(研究生)

科研数据:88363679(理工医)、88366176(人文社科)

技术支持:88366150

七、报送材料

(一)本单位岗位聘期考核工作方案;

(二)签订聘用合同人员名单(附件1);

(三)2016年岗位聘期考核结果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各1份,电子版发至:zpb@sdu.edu.cn);

(四)聘用合同、岗位目标责任书(附件3)、岗位聘期期满考核表各4份。

 

附件:1.聘用合同填写说明(含签订聘用合同人员名单)

2.2016年岗位聘期考核结果统计表

3.岗位目标责任书

 

山 东 大 学

2017112

 

 

 

山东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7112日印发

 


附件一:聘用合同填写说明.doc
附件二:2016年岗位聘期考核结果统计表.xls
附件三:岗位目标责任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