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为做好2017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统称为省基金)资助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类省基金待结题项目(以立项任务书中的执行年限为准),达到《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结题要求(见附件1),项目负责人在山东省科技云平台系统提交结题报告,经依托单位审核后进入网上结题评审。拟提前结题的项目经科学技术研究院审核后方可结题,结题流程同上。此次结题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一、 结题报告填报
请使用2017版结题报告格式,按照各部分的要求如实填报,结题题报告应简明扼要,重点介绍标志性工作与产出/成果。提交结题报告前,须通过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对项目经费决算的审核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填写结题报告前,请先确认在系统内填写年度进展报告。
二、填报时间
此次结题报告网上集中受理时间:2017年2月27日9:00至3月16日16:00。
三、因未按时结题申报受限说明
项目负责人截至2017年3月16日16:00未提交结题报告,视为有省基金在研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18年度省基金各类项目。项目执行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的各类省基金项目,于2017年3月16日16:00前提交结题报告,视为正常结题,可申报2018年度省基金项目。
四、其他事项
1、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系统迁移通知
2017年山东省科技厅启用山东省科技云平台各相关功能。自2017年2月27日起,省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结题报告提交等功能将从原“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 迁移到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221.214.94.50:81/nsf/)。2017年5月31日前,省基金委员会网站将只保留项目信息查询功能。
所有省基金待结题项目负责人,请联系所在学院科研秘书在山东省科技云平台重新创建账号(该账号为个人在山东省科技云平台上的唯一账号,前期申报时已经创建账号的用户可直接使用),用新账号和密码登录云平台系统(http://221.214.94.50:81/uc/login/login.htm)完善个人信息,经科研秘书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http://221.214.94.50:81/nsf/)填写进展、结题报告。
2、注意事项:
登录系统下载相应结题报告模板,填写完成后按系统要求转化PDF上传。大小不超过20M,请勿将PDF加密上传;在系统中项目成果处填写学术论文、国家级项目、科技奖励。填写结题报告时请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封面右上角项目类别:选择填写培养、博士、青年、面上、重点;所在单位:请填写山东大学。
标志性科研成果:如实列举本项目研究工作与水平的标志性成果1—2项,如果标志性成果为已发表的论文或专著,仅需将文章的首页及标注基金项目资助号(用标记笔标明)页扫描成图片,导入到结题报告正文中的标志性科研成果清单下方与结题报告统一在系统中上传。
财务决算表:项目负责人登录学校财务系统,自行查询经费实际支出情况,如实填写财务决算表。决算表中的项目编号为项目批准号;批准资助总金额、经费支出合计与结余必须如实填写,填写时请将所支出金额(注意金额单位的统一)列在最右面一栏,中间一栏只填写支出明细的文字说明。准确填写后,打印决算表,到明德楼C-210科研财务科核实盖章、明德楼A-515审计处审核盖章,对通过财务、审计部门审核盖章后的经费决算表扫描成图片,导入到结题报告相应位置与结题报告统一在系统中上传,否则省基金委不予受理。
主要研究人员名单:主要研究人员应与任务书中研究人员一致,若有变动需要先填写《课题组成员调整申请表》(见附件2),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研究人员签名,经科学技术研究院审核后自行报送省基金委审核批准,将盖章后的申请表扫描导入到结题报告最后一页在系统中上传。原则上项目实施18个月后不得调整课题组成员。
3、 科技报告及后续成果跟踪
根据《关于山东省科技计划科技报告工作的通知》(鲁科办法〔2015〕21号)相关要求,省基金资助各类项目实施科技报告制度,具体流程详见通知(/portal/index.php?c=main&a=show&id=474)。
为评估基金效能,已结题项目的负责人仍可登录管理系统,填写结题后三年内的相关研究进展(主要包括取得的国家级项目立项情况,获得的成果、奖励,以及发表的高水平论文等),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附件:1、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管理办法(试行)
2、课题组成员调整申请表
联 系 人:孙乐军
联系电话:69277
地 址:明德楼C-410室
技术支持:15866715100 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