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首页
学院概况
学院介绍
新闻中心
图片新闻
新闻公告
部门通知
本科教务通知
研究生教务通知
管理机构
学院领导
院办公室
院党委办公室
系领导
机关人员
科教机构
师资队伍
教职工
教授、副教授
博士导师
硕士导师
导师团队
人才培养
本科教育
研究生教育
招生信息
学生网站
新闻中心
图片新闻
新闻公告
部门通知
本科教务通知
研究生教务通知
部门通知
首页
>
新闻中心
>
部门通知
关于持因公护照办理签证工作地点变更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3-31 点击数:
各位老师:
自
2017
年
4
月
10
日起,持因公护照签证办理变更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北京签证办事处受理,受理地点为:东方花园饭店
1105
房间(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6
号)。
收件时间:
8:30
至
11:00
,
13:30
至
16:00
咨询电话:
010 ~ 64131606
,
64131608
。
传真号码:
010 ~ 64172133
签证信息:请从山东省外办门户网站“因公出国签证”板块查询。
请老师们周知。
国际事务部
2017-3-31
上一篇:
关于接收非全日制调剂考生复试安排
下一篇:
关于填报青岛市国际科技信息统计调查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