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流动站、各博士后: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5〕87号)精神,积极推动博士后青年创新人才培养工作,促进我省博士后事业发展,根据《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鲁人发〔2007〕72号)要求,我省现开展2017年度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申请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
(一)2016年1月1日—2017年5月31日期间进站(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进站时间为准),在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品学兼优,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在科研工作中做出过优异成绩。
(三)研究项目应为原创性、基础性、前瞻性和重大公益性课题研究,选题范围能结合山东的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重点,围绕山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符合我省科技创新、技术攻关、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性研究的重点发展领域及方向,具有较大的理论创新意义或较好的应用转化前景,且为本人主持。
(四)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创新项目,对以非定向就业博士毕业生和海外留学博士身份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承担的博士后创新项目予以优先资助。
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博士后研究人员本站已获得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资助的;预计出站时间距离2017年8月31日不足6个月的;项目涉密的;申报的相同或相近研究项目已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的派出人员,尚未完成派出任务的。
二、资助等级及额度
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分三个等级给予资助,一等每项资助10万元,二等每项资助5万元,三等每项资助3万元。
三、推荐项目数量
根据山东省要求,学校将按本单位设立流动站的数量进行推荐。其中,推荐在职人员身份进站博士后项目数量不超过推荐项目总数的30%。学校将在6月中下旬进行资格审查及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推荐项目,由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最终确定获资助项目及等级。
四、申报材料与时间
申报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须报送以下材料:
(一)《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2017年度)》(见附件)1份。除封面外,填写内容中不得透露个人姓名等影响匿名评议的信息,否则将不予提交评委。
《申请表》使用A4纸双面印制、订书钉左侧装订。
《申请表》pdf电子版1份发送至学校博士后办公室邮箱:bsh@sdu.edu.cn。电子版只须包括“一、申请人基本情况”至“七、项目经费预算”等7项内容,请务必删除影响匿名评审的《申请表》封面及申报须知。pdf文件按以下格式命名:山东大学—流动站名称—博士后研究人员姓名(例如:山东大学—物理学—李明)。
(二)《佐证材料》1份(目录参阅附件,可根据需要调整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以海外留学博士身份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中“二、曾获得的研究成果”中列出的曾获科研奖励、基金等资助项目的公布文件或证书,本人主持的科研项目公布文件(主持科研项目合同书报送首页及盖章页,参加的科研项目无须提供),学术专著的版权页,重要学术论文的期刊封面和论文首页,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等。所有材料使用A4纸双面印制、页数不超过20页,附在《申请表》之后左侧装订成套。
请于2017年6月16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学校博士后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婷婷
联系电话:88366036
联系地址: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明德楼B510
电子邮箱:bsh@s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