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青岛校区搬迁期间保密管理,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保密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搬迁期间保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搬迁期间保密工作,坚决摒弃“保密与我无关,本人(单位)无密可保”的错误认识,把保密意识贯穿搬迁工作始终,把保密工作与搬迁工作“同计划、同组织”,统筹考虑,提前部署,确保涉密载体、涉密计算机及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不少一份、不丢一台、不失一件。

二、突出重点,规范管理

(一)集中排查,明确重点

各搬迁单位要对本单位涉密载体(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涉密计算机及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进行一次集中排查,明确管理对象。

(二)按照要求,分类处理

对应归档的涉密载体,送档案馆保密库房归档(联系人:楼蔚文,联系电话66069,办公地点:明德楼A337#)。

对应清退的、学校制发的涉密文件资料(含复制件),清退至党委、校长办公室文秘室(联系人:田磊,联系电话:64662,办公地点:明德楼A229#);对应清退的、校外单位制发的涉密文件资料(含复制件),清退至党委、校长办公室机要室(联系人:马颖颖,联系电话:63118,办公地点:明德楼A314#)。

对拟销毁的涉密载体填写《山东大学涉密载体销毁审批表》(见附件1),对拟销毁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填写《山东大学涉密计算机、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销毁审批表》(见附件2),送保密工作办公室销毁。

对今后工作中仍需继续使用的涉密载体、涉密计算机及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逐一登记造册,集中打包封存,认真履行交接手续,专人(建议2人,其中1人为保密员)押运赴青岛校区,途中坚决杜绝人物分离现象发生;抵达青岛校区后,押运人、接收人确认密封完好后办理签收手续;对确因工作需要,需24小时临时驻守的,由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与青岛校区党工委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周加强,联系电话:0532-58630011),务必做好组织、衔接工作,确保涉密载体、涉密计算机及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安全保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涉密载体、涉密计算机及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随意丢弃或出售。

三、明晰责任,加强领导

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指定专人负责搬迁期间保密工作,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遇有突发情况或有不明确事项的,可与保密工作办公室联系(涉密载体联系人:林萍,联系电话:66599;涉密计算机、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联系人:林飞,联系电话:64007)。

对未落实通知要求,导致搬迁过程中发生失泄密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中共山东大学委员会保密委员会

                            2017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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