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务通知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lyy2018        发布时间:2022-09-23        点击数:


山东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近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学院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现将2021-2022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范围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级及以上研究生参与测评,2022级研究生新生(硕博连读研究生除外)不参与综合素质测评。

二、测评流程

1.填报综合素质测评表:参评学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如实认真填报《山东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表》(以下简称“测评表”,见附件2),测评表将存入学生本人档案。填写完成后将测评表提交给本班班长,各班班长将本班测评表收齐后于9月28日17:00前提交至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404办公室。

2.开展班级评价:各班班长在班级内部组织进行班级评价,班级所有人员参与投票。班级投票结束后,各班班长需于9月28日17:00前将纸质票提交至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404办公室。同时将汇总填报的《班级评价表》(见附件3)电子版于9月29日9:00前发送至邮箱yuhj@sdu.edu.cn。

3.开展导师评价:参评学生如实向导师汇报个人情况并进行导师评价,导师将测评结果填写于《导师评价表》(见附件4)并签字确认,《导师评价表》中应涵盖参与此次测评的全部所带学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导师评价表》需于9月29日上午10:00前提交至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404办公室。

4.申请学院贡献:为鼓励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我院坚持德育为先,全面发展的原则,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设置“学院贡献”项目,符合申报条件(见附件5《信息学院关于评审研究生“学院贡献”的通知》)且有意向申请“学院贡献”项目的学生,需填报《信息学院研究生申请学院贡献评级答辩表》(见附件6),并将纸质版于9月28日17:00前提交至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404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班级评价认定为“优秀”等级的人数不超过本班级总人数的50%,小数向上取整;导师评价认定为“优秀”等级的人数不超过导师所带学生(参与此次测评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总人数)的50%,小数向上取整。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