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务通知
关于进一步明确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过程要求的通知
作者:lyy2018        发布时间:2022-05-11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学位论文预答辩、答辩程序,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和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现就相关问题再次明确如下。

一、学位论文的预答辩

预答辩是正式答辩之前的预演,预答辩的目的主要是对学位论文进行再一次审核以及让与学生体验答辩的过程,目的是发现问题,针对不足进行改进。预答辩的时间安排在论文初稿完成后,一般在正式答辩3个月之前。预答辩环节可参照答辩过程组织。

二、学位论文的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是研究生培养的最后一个公开学术评价环节,是最重要的一个学术评价环节,也是研究生庄严而神圣的学术仪式。答辩委员会负责对论文的学术创新性、表述规范性做严格审查,对科研方法的先进性、科研结果的合理性、采用数据的真实性进行质询和把关。答辩人要翔实并重点突出的汇报论文的创新性工作,对答辩委员会的质询实事求是回答,对合理的建议接受并针对性改进学位论文。

1、答辩委员会对如下事宜具有知情权:

1)答辩委员会给出的论文修改建议和答辩决议,都会在山东大学研究生培养有关系统中做细致记录;

2)答辩人需要根据修改建议对学位论文进行逐项修改,并经导师确认;

3)在学位论文最终版提交到学校之前,导师负责将修改后的学位论文发给答辩委员会专家进行确认,专家对关键的建议是否已修改进行确认;

4)如果教育部对该学位论文抽查,最终评价结果会及时告知答辩委员会专家和非匿名评阅专家。

2、答辩委员的组成要求:

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三至五人组成。成员中教授、副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的专家应占半数以上,其中至少有一名外单位的专家参加。每位硕士答辩时长建议不少于60分钟,具体由培养单位结合学科专业实际组织实施。

2)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至七人组成。成员的半数以上应当是博士生指导教师。成员中必须包括二至三名及以上校外具有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的专家(至少有一位博士生指导教师),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的教师担任。申请人导师不能被聘为答辩委员会成员。每位博士答辩建议一个单元(半天,可按3小时)安排一位,具体由培养单位结合学科专业实际组织实施。

3)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确定,并在系统中提交名单,组成答辩委员会专家组。

 (4)  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人,负责学位论文答辩记录;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秘书应由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人员担任,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秘书应由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人员担任。

3、学位论文答辩程序要求 :

1)答辩组织者宣布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

2)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论文答辩并宣布开会;

3)答辩委员会主席委托答辩秘书宣读《答辩委员会及答辩人须知》;

4)答辩人导师介绍申请者简况;

5)答辩人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硕士学位论文一般30分钟左右,博士学位论文一般60分钟左右);

6)答辩人对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修改建议落实情况做说明汇报;

7)答辩委员会质询,答辩人回应;

8)答辩委员会举行内部会议,宣读导师和评阅人的评阅意见,形成答辩决议,对是否建议授予学位作出决议,由主席及委员签字;

9)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决议和是否建议授予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决议;

10)答辩人对答辩委员会的决议做表态发言;

11)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

答辩委员会必须坚持学术标准,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评审论文时应严格把关,不降格以求。答辩要发扬学术民主,以公开方式进行(保密专业除外)。对于是否授予学位,应以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位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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