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务通知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信息学院        发布时间:2021-09-18        点击数:

学校研工部近日下发《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学院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并根据《山东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山大学字〔201426号)和《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见附件1)有关规定,现将2020-2021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范围:19级、20级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老生,硕士21级新生、博士21级新生(不包括硕博连读)不参与综合测评。

二、填报综合素质测评表:参评同学认真填报《山东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表》(以下简称测评表,见附件2),测评表存入本人档案;各班班长将本班测评表收齐后于92317:00前提交至404办公室。

三、开展班级评价:由各班班长在班级内部组织班级评价,班级所有人员参与投票的纸质票需于92317:00前提交至404办公室,同时将汇总填报的班级评价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于9249:00发送至邮箱yws@sdu.edu.cn

四、开展导师评价:请同学向导师汇报并进行导师评价,每位导师使用一份导师评价表(详见附件4)进行测评,导师评价表中应涵盖参与此次测评的全部所带学生(含硕士和博士),由导师签字确认后的导师评价表需于924日上午10时前提交至404办公室。

五、申请学院贡献:为鼓励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我院坚持德育为先,全面发展的原则,设置学院贡献,符合申报条件(详见附件5《信息学院关于评审研究生“学院贡献”的通知》)且有意向申请学院贡献的同学,请填报《信息学院研究生申请学院贡献评级答辩表》(详见附件6),并将纸质版于924日上午10时前提交至404办公室。

注意事项:班级评价认定为优秀等级的人数不超过本班级总人数的50%,小数向上取整;导师评价认定为优秀等级的人数不得超过导师所带学生(参与此次测评的硕士和博士总人数)的50%,小数向上取整。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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