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务通知
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审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1-17        点击数:

 

 

为了做好2018届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根据《山东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山大教字〔201737号)、《山东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山大教字〔2014〕15号)、《山东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山大教字〔2010〕62号、山大教字〔2014〕18号 )、《山东大学本科生第二校园学习经历管理办法 》(山大教字〔2015〕1号)及《山东大学本科学生海外学习经历管理办法》(山大教字〔2015〕2号)等文件精神,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制

(一)本科生院成立毕业审核工作小组。由本科生院院长赵炳新任组长,本科生院副院长王宪华、本科教务管理办公室主任齐炳和任副组长,成员由王智洁、亓伟、张玮、张强组成。

(二)各学院成立毕业审核工作小组。由院长或书记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务干事、辅导员等组成,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毕业生审核工作。

(三)本科生院成立毕业审核专家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徐延宝、郝兴伟、刘健、王振华、马金平、亓伟、张强、张玮。专家小组负责认定和核定毕业学分标准。

(四)各学院毕业审核工作小组成员,须报本科生院毕业审核工作小组备案,并在本科生院毕业生审核工作小组统一组织下开展工作。

   本科生院和学院实行双线工作机制,学院将核准的毕业审核情况提交至本科生院毕业审核专家小组,专家小组审核无异议后提交本科生院院务会议通过。

)本科生院毕业审核工作小组和学院毕业审核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毕业审核标准

(一)毕业学分标准

各学院毕业审核工作小组,根据培养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认真核对确定2018届毕业生的毕业总学分与学分结构,并将确定的毕业学分标准录入到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实际执行情况与培养方案变化较大的,要提交变化原因说明。毕业总学分与学分结构一经确认,不再允许调整。

(二)毕业学分结构标准

各学院毕业审核工作小组根据培养方案中课程体系设置及修业要求,确定毕业学分结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必修课程。包括培养方案中规定的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学科基础平台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及实践环节课程。

1)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思政课毕业学分标准仍然依据2014版培养方案执行课程调整前的学分修业要求;学生按照调整后的课程修读并合格的,视为完成思政课修业要求。思政课调整前后对照表如下:

 

调整前

调整后

课程号

课程名

学分

课程号

课程名

学分

sd02810240

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

3

sd02810360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6

sd02810050

道德与法律

3

sd02810380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3

sd02810150

马克思主义原理

3

sd02810350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3

sd02810250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1.5

sd02810370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sd02810040

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

1.5

sd02810390

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

2

sd090100(1-6)0

形势政策与社会实践(1-6)

1.5

sd09010(07-12)0

形势与政策(1-6)

2

2)大学英语课程。自2014级开始,原《大学英语读写译》和《大学英语视听说》合并为《大学英语》一门课程,继续实施分级教学,学生根据自己对应级别共须修满8个学分,方可获得毕业资格。各级对应教学课程为:《大学基础英语(1-2)》8学分、《大学综合英语(1-2)》8学分、《通用学术英语(1-2)》8学分。

3)大学计算机课程。自2014级开始,原《大学计算机基础》和《计算机技术基础》合并为《大学计算机》课程,共3个学分。学生合格完成该课程的学习,方可获得毕业资格。

4)实践教学要求。每名学生在学期间,在完成各类实践教学环节的基础上,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4周。学生合格完成《形势政策与社会实践》6门课程学习的,视为满足社会实践活动毕业要求。

2.限选课程。学生要完成各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专业选修课程最低修业要求的学分数,方可获得毕业资格。

3.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学校设置国学修养、创新创业、艺术审美、人文学科、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七个模块。自2014级,学生必须于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国学修养、创新创业和艺术审美三个课程模块各修读2个及以上学分;在其他四个课程模块中跨类选修4个及以上学分(其中,授予人文学科或社会科学类学位的学生,应在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模块至少修满4个学分;授予自然科学类和工程技术类学位的学生,应在人文学科或社会科学模块至少修满4个学分);总共必须修满10个及以上的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学分,方可获得毕业资格。

另外,创新学分可置换通识教育核心课程中创新创业模块学分(最多不超过2个学分)。

4.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学生必须于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满3个学分及以上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方可获得毕业资格。学生选修与本专业重复或相近的课程,不计入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

(三)其他毕业类型

1.提前毕业。提前毕业学生执行2018届毕业标准。

2.五年制及长学制。五年制及长学制专业2013级毕业生仍执行2017届有关毕业标准。

3.延期毕业。延期毕业学生按照其入学所在年级的毕业审核标准执行。

(四)录入毕业学分标准

各学院登录综合教务管理系统“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计划-毕业学分要求”模块,录入各专业(含五年制和长学制专业2013级)毕业学分标准。

1.“学分”是指毕业总学分,“必修课学分”是指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学科平台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和实践环节课程的总学分,“限选课学分”是指专业选修课程学分,“任选课学分”是指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学分,“通识核心课学分”是指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学分;所有学分不得重复录入,即“学分”=“必修课学分”+“限选课学分”+“任选课学分”+“通识核心课学分”。

2.课程门数和选修课组数不需要填写。

3.各学院务必要在11月24日前完成2018届毕业学分标准的系统录入工作,并将毕业学分标准的纸质版经学院毕业审核工作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提交至本科生院教学研究办公室(中心校区明德楼B233),联系人:张强,电话:88366061。

三、工作安排和审核要点

(一)审核学生必修、专业选修(限选)课程有无不及格课程。

(二)审核必修、专业选修(限选)、通识核心及任选课程是否达到毕业学分要求。

(三)审核英语分级教学课程是否达到规定的学分要求(2010-2013级应修满9个学分2014级应修满8个学分)。

(四)审核学生成绩绩点是否达到学位授予要求。普通学生平均学分绩点为70;学号5至6位号码为01的学生,平均学分绩点为65。

(五)审核教学计划中未修的必修课程。

(六)审核交流学生成绩,认定交流学生学分,确定交流学生是否达到毕业要求。

四、审核工作指南

登录《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综合审查学分统计,按照路径:《综合教务管理系统》→报表统计→综合审查学分统计,便可方便地审核所有毕业生的各类毕业学分数。

五、工作要求

(一)11月30日前学院需核实2018届毕业生前6个学期已取得的学分并征得学生认可,同时统计学生毕业还需要的学分,以11月22日的数据为准。建立毕业预警,帮助学生拟定学习计划。

(二)3月16日前,学院要提交学院工作小组名单、毕业审核标准及毕业审核工作方案。同时统计2018届毕业生第7学期新增学分情况,并征得学生本人认可。另外,学院还需完成交流成绩认定,并将认定结果报本科生院。

学院是毕业审核的主体责任单位,毕业生的任何审核问题,由学院承接,认真研究梳理毕业审核中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方案,提交本科生院毕业审核工作小组。3月31日前完成所有工作并提交。 2018届是学校实施学分制改革的第届毕业生,学院要继续明确责任,细化流程,优化服务,确保学生满意。

61日前学院完成所有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考试毕业生成绩录入工作并提交。6月8日前学院统计2018届毕业生的全部学分数据并审核,本科生院组织复审并公示毕业生名单

学院要按照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要求完善档案。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毕业审核)

 话:(0531)88365366,邮  箱:zhangwei2017@sdu.edu.cn

     强:毕业审核标准

话:(053188366061,邮  箱:qzhang@sdu.edu.cn

伟:(学籍管理)

话:(0531)88366086,邮  箱:qiwei@sdu.edu.cn

 

 

 

 

                                             本科生院

                                          2017年11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