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山东大学本科教学业绩计算办法》(山大教字【2012】8号)规定,2017年本科教学工作量初稿已计算完毕,请各学院进行核对并填写正副教授上课率表格(见附件),请于2017年12月21日前将核对结果反馈至邮箱suiweiyan@sdu.edu.cn
联系人:隋卫燕 64766(理论类)
马金平 64706(实践实验类)
王振华 64766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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