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务通知
关于2017级本科生选修《创业基础》课程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3-16        点击数:

各院部、各位2017级同学: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山东大学创新创业教育行动方案》,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开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现面向本科2017级学生开设《创业基础》课程,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选课安排如下:

一、 课程安排

2017-2018学年共安排四期《创业基础》课程,每学期开课两期。该课程面向2017级所有学生开放选课,为便于小组学习、互动,每个课堂限定学生人数48人,不限定专业。2017-2018学年第1学期两期课程已顺利完成授课。

授课形式:采用16学时学生线上自主学习+16学时教师线下指导训练的方式进行,合计2学分32学时。

2017-2018学年第2学期开设两期,线下课程授课时间分别安排在第9周和第12周周末。

二、 选课安排

选课时间:20183161100-3201100

课程号:sd07510590 课序号:601-674

根据新生数量分布,课序号对应校区如下,同学们按就近原则选择课序号,因课容量已满或者因为课程冲突无法选择该课程的学生可于下学期再行选修,本课程每学期循环开设:

校区

中心校区

洪家楼校区

趵突泉校区

软件园校区

兴隆山校区

青岛校区

第一期课序号

629-636

607-608

601-606

614-615

616-628

609-613

第二期课序号

667-674

643-645

637-642

651-652

653-666

646-650

 

三、 开课安排

1.320日下午选课结束后,根据选课结果生成网上学习账号和密码,并于326日上午在本科生院网站公布,学生开始线上自主学习。

2. 考核形式课程成绩由线上学习成绩及线下训练两部分构成,各占50%的比重。线上成绩以系统导出成绩为准,线下成绩以出勤、课堂表现、团队协作、创业计划书等模块综合考虑,由任课教师评出。

3. 2018-2019年第1学期《创业基础》课程不及格的学生可选择本学期重修,重修时原则上选择与上学期为同一任课教师的课程。如果因为线下成绩合格、线上成绩不合格导致课程不及格,本学期选课后可不参与线下课程学习,本学期线下成绩平移上学期线下成绩。

《创业基础》课程为创业教育的通识类课程,属“齐鲁创业讲堂”课程,2017级及以后的本科生必须修读并取得学分方可毕业。该学分为荣誉学分,不对学生收取费用,不参与成绩绩点计算。

 

创新创业学院

本科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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