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确保毕业研究生学籍信息完整准确、研究生毕业证书顺利印制发放,现将拟于2019年12月毕业的研究生(以下简称“拟毕业研究生”)核对学籍信息及提交学历照片事宜通知如下:
拟毕业研究生学历电子照片已于28日上传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结果见附件)。暂无照片人员速与新华社分社联系电子学历照片上传学信网事宜,或至就近新华社分社采集、上传、赶制学历照片,在确认新华社分社完成上传后,通知学校下载。
各培养单位要组织拟毕业研究生对本人学籍信息认真核对。核对方式:拟毕业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登陆个人账号,通过“毕业和学位管理–毕业信息核对”功能查询核对相关信息。
拟毕业研究生请于12月10日前提交一张2寸学历照片(务必在照片背面注明学号、姓名)用于印制毕业证书。培养单位审核确认无误后按学号排序,并于12月12日前统一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联系人:李栋
联系方式:88362098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