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
调整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国家岗位设置文件精神及《山东大学岗位设置聘用管理实施办法》(山大人字〔2008〕4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科建设及人才队伍建设需要,为做好2019年度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调整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岗位调整
(一)岗位设置
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岗位设置结构控制比例,对专业技术各级岗位按照空岗数和符合条件情况进行设置。各类岗位设置情况如下:
1.教师岗位结构控制比例为:二、三级岗位所占教授岗位比例分别为12%、30%;五、六级岗位所占副教授岗位比例分别为25%、35%;八、九级岗位所占讲师岗位比例分别为30%、40%,十一级岗位所占助教岗位比例为50%。
教授二级岗由全校统筹设置≤25个。教授三级及以下岗位直接下达各教学科研单位,各教学科研单位根据申报情况自主使用岗位数。教学型三级及以下岗位由全校统筹设置,将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根据申报情况确定。
按照《山东大学杰出人才专业技术岗位特别聘用办法》(山大人字〔2015〕53号)、《山东大学优秀教学人才特别聘用暂行办法》(山大人字〔2019〕88号)的有关规定,符合要求的杰出人才不占用本年度岗位数。
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控制比例为:三级岗位所占正高级岗位比例为10%;五、六级岗位所占副高级岗位比例分别为10%、40%;八、九级岗位所占中级岗位比例分别为30%、40%;十一级岗位所占初级岗位比例为60%。五级及以下岗位对威海校区单独设置。本年度设置工程实验三级岗1个,五级及以下岗位数将根据实际空岗和申报情况确定。
3.附属医院卫生技术岗位结构控制比例为:二、三级岗位所占正高级岗位比例分别为10%、30%;五级、六级岗位所占副高级岗位比例分别为20%、40%;八级、九级岗位所占中级岗位比例分别为30%、40%;十一级岗位占初级岗位比例为50%。附属医院卫生技术系列以外其他系列人员须按照学校岗位分类原则组织申报。
(二)申报条件
1.教师岗位:按照《山东大学教师职务及岗位聘用申报条件(修订)》(山大人字〔2019〕78号)执行。《山东大学教师职务及岗位聘用申报条件(修订)》(山大人字〔2016〕40号)并行使用一年。
杰出人才可按照《山东大学杰出人才专业技术岗位特别聘用办法》(山大人字〔2015〕53号)和《山东大学优秀教学人才特别聘用暂行办法》(山大人字〔2019〕88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申报。
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按照《山东大学专任教师外其他专业技术职务及岗位聘用申报条件(修订)》(山大人字〔2019〕84号)执行。《山东大学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及岗位聘用申报条件(修订)》(山大人字〔2016〕127号)、《山东大学教师外其他专业技术职务及岗位聘用申报条件(修订)》(山大人字〔2016〕126号)并行使用一年。
(三)工作程序
1.资格审核
各单位岗位聘任推荐工作组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将师德师风作为首要标准。单位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将相关材料于11月9日前报送学校。
2.岗位设置
学校根据各级岗位空岗情况和资格审核情况确定岗位设置方案,下达各教学科研单位教授三级及以下岗位数。教学型岗位根据申报情况设置。
3.评审推荐
(1)教学科研岗位
各教学科研单位岗位聘任推荐工作组根据申报条件推荐教授二级岗人选,在岗位限额内推荐教授三级岗人选,评审确定教师五级及以下岗位拟聘人选。推荐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将评审材料于11月30日前报送学校。
教授二级岗由学校按照岗位数统一组织评审推荐。
教学型教师岗位由本科生院牵头组织评审推荐。
(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工程实验三级岗由学校统一组织评审推荐。五级及以下岗位按校本部、威海校区分别设置,其中威海校区拟聘人员由校区在学校下达的岗位数内自行组织评审推荐。
思政教师岗位申报材料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专家组复核、评审,实验技术岗位申报材料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组织专家组复核,其他系列由人事部组织复核、评审。
附属医院按照《山东大学附属医院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实施意见》(山大人字〔2009〕10号)有关规定组织。
4.学校公示
学校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学校审定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拟聘人选
6.学校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委员会研究确定聘任方案
7.校长聘任
(四)申报有关说明
1.申报范围为2019年9月1日在职的事业编制教职工。申报材料及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聘任时间为2019年9月。
2.申报人员登录“山东大学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核实基本信息、完善业绩数据,通过“人力资源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申报。威海校区、附属医院按要求填报申报材料。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7日。
(五)其他要求
1.经学校批准转岗人员,截止到2019年8月31日在新岗位履行工作职责满一年,可按现岗位参加本次岗位申报。
2.承担项目及学术成果认定参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要求。
3.威海校区、齐鲁医学院根据本通知精神和相应授权自行组织申报评审工作,青岛校区做好申报组织工作。
二、职员职级聘用
(一)岗位设置
五级、六级职员岗位,占学校职员岗位总量的比例不超过35%,结合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队伍建设实际需要统筹设置,五级、六级职员岗位原则上按1:2的比例设置。
七级、八级职员岗位,占学校职员岗位总量的比例不超过60%;九级及以下职员岗位,按照职员岗位总量5%的比例进行设置。
(二)组织实施
六级及以上职员聘用,由学校党委及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七级及以下职员聘用,学校研究确定岗位设置方案,由各党工委、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参照《山东大学科级干部管理暂行规定》有关程序组织实施。
三、本通知由人事部(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单位报送岗位聘用材料要求
山 东 大 学
201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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