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站:
申请进入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除国家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实行网上申请入站程序。
一、申请资格
1.凡在国内外已取得博士学位或已通过博士论文答辩,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工作站联合招收的年龄要求参照工作站要求);
2.我校培养的博士原则上不得申请进入同一一级学科做博士后(工作站联合招收博士后不受此限制);
3.达到申报流动站及合作导师的入站学术要求;
4.我校原则上不接收在职人员、超龄人员、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及博士毕业三年以上人员的入站申请(连续做二站的博士后不受毕业年限制)。
二、 网上申请程序
1.经合作导师同意且达到所在流动站入站学术要求的,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进入交互式网上办公系统,在网上提交博士后进站申请。
2.网上申请提交后,请与流动站负责老师联系(各站联系方式请参考山东大学流动站联系方式:http://www.rsrc.sdu.edu.cn/info/1366/6357.htm)进行网上审核。联合培养的博士后请先和工作站负责老师联系。
3.校区人事处培养发展办公室在流动站审核通过后的7个工作日内进行网上预审,并将以邮件的形式通知申请人,收到邮件即可打印(未接到学校邮件通知打印材料的请勿打印)网上要求的自备材料和纸质材料。被退回修改再次提交后须联系工作站和流动站再次审核。须提交的纸质材料有:
(1) 《博士后申请表》
① 该表由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线生成,右下方显示“校验码”;
② 该表用A4纸正反面打印,请在原件首页右上方用铅笔标注“原件”字样,同其他原件材料一起装订;
③ 如首页“申请人基本情况”中填写了“在职单位”(“在职单位”只填写到一级有人事权限的单位名称)一栏,则第二页“申请人工作经历”一栏中也需对应将在职单位填写完整。在职人员户口是否迁移需选择“否”;
④已婚人员请填写配偶、子女信息;
⑤请认真填写博士期间科研成果,今后申请博士后基金或项目的申报数据将直接对接,无法更改。
(2)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
注意:“学术机构名称”由流动站所属学院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工作站联合招收”博士后还需提供《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项目指导小组考核意见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 《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外籍人员需提供护照复印件)
(4) 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为国外非英文书写的学位需加附中文翻译件)或校级学位委员会签发的博士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
注意:对提交博士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在进站半年内提交博士学位证书以供学校复查,对没有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人员应予以退站。
(5) 博士后进站审核表;
注意:
① “申请人当前身份”和“招收类型”栏分别只能勾选一项,勾选后方可上传;
② 非定向就业博士毕业生“非定向就业博士毕业生身份证明”表格处由博士毕业院校的学生毕业派遣部门或就业指导中心填写,签字并加盖毕业派遣部门或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公章;
③ “在职人员、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现役军人、军转干部所属单位意见(由人事或干部部门填写)”一栏中,“人事或干部部门”指单位人事部(处)、企业人力资源部等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如单位内设机构中无相关部门,则需由单位出具证明。
④无业人员(含辞职人员)、新近留学回国人员、档案转回生源地的博士毕业生、出(退)站后再次进站的无业人员、复员(退伍)军人须由档案所在单位在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进站审核表中填写相应信息并签字、盖章。辞职人员还须上传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第二栏“招收类型”由学校统一填写,无需盖章签字即可上传系统,流动站不需签字盖章(企业博士后需在工作设站单位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处签字盖章)。
(6) 企业联合培养协议书(企业联合培养博士后提供);
企业联合培养协议书模板下载地址为:http://www.rsrc.sdu.edu.cn/info/1406/8693.htm
4.将所有材料复印1份,按申请表、考核意见表、身份证反正面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博士学位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进站审核表的顺序,左侧两订装订,连同原件共2份材料交到流动站,完成个人申报过程。(联合培养协议书表格从山东大学人事部博士后网站表格下载处下载(http://www.rsrc.sdu.edu.cn/info/1406/8693.htm),其他所有表格可从中国博士后网站表格下载处下载(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WebSite/program/InfoCate_Show.aspx?INFOCATEGORYID=website003004)。
三、各流动站每月1-10日可向校区人事处培养发展办公室提交进站纸质材料,其他时间培养发展办公室原则上不再接收进站申请材料。学校会在收到纸质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审核并提交至山东省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
四、学校将对照网上申报材料与纸质材料是否一致,经学校审核通过、省博管办批准后,系统将向申请人手机发送带有博士后编号的入站通知,收到博士后编号的申请人,须在一个月内持本人身份证到校区人事处培养发展办公室 (青岛校区华岗苑W405)办理入校报到手续。
五、博士后须签订《山东大学博士后工作协议》(附《岗位目标责任书》)。
六、申请人在网上填写信息时,应确保所填信息准确无误,以免因填写的信息不全或有误而导致入站申请延迟。
七、有关在站待遇、考核以及出站的管理参考《山东大学博士后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山东大学博士后工作实施办法》及各流动站相关规定。
出站:
一、博士后出站须达到山东大学及所在流动站规定的出站学术要求,联合培养的博士后出站须达到工作站规定的出站学术要求。出站前一个月完成撰写《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要求见第七条第(7)款),交合作导师和流动站审核。
二、流动站确定博士后出站报告会时间,提前一周将博士后出站申请表一份交校区人事处培养发展办公室(华岗苑W405,电子版发qdsz@sdu.edu.cn)。
三、流动站所在单位组织成立出站报告会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成员由不少于5位同行专家组成。
四、流动站组织召开博士后工作出站报告会(企业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报告会由企业工作站组织进行)。博士后出站报告会以公开方式举行(保密专业除外),可邀请在站博士后和其他志愿者参加。出站考核小组审核博士后在站期间的科研成果,出站报告会程序按《山东大学博士后工作实施办法》规定进行。
五、通过出站报告会的博士后登陆交互式网上办公系统(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进行网上出站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办理出站手续时,需按照系统提示网上填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总结报告,同时在线打印纸质报告1份,总结报告需经财务部审核签章(青岛校区财务报账大厅)后交校区人事处培养发展办公室,培养发展办公室收到纸质总结报告后审核基金资助总结报告。通过基金资助总结审核方可在网上提交出站申请。
六、网上申请提交后,需与工作站和流动站负责老师联系(各流动站联系方式详见:http://www.rsrc.sdu.edu.cn/info/1366/6357.htm)进行网上审核;通过学院审核的,将《博士后出站报告》电子版发邮件至qdsz@sdu.edu.cn,邮件主题:博士后出站审核+姓名,内容可为空。学校将在个人申请到达后的7个工作日内进行网上审核,并以邮件的形式通知审核通过的博士后,收到邮件后方可打印网上要求的自备材料和纸质材料(未接到学校邮件通知打印材料的请勿打印)。被退回修改再次提交的,需再次联系工作站和流动站负责老师审核。
七、 各流动站每月1-10日向校区人事处培养发展办公室提交出站纸质材料,其他时间培养发展办公室原则上不再接收出站材料,学校会在收到纸质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审核并提交至山东省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
① 该表由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线生成,右下方显示“校验码”;
② 该表用A4纸正反面打印,请在原件首页右上方用铅笔标注“原件”字样,同其他原件材料一起装订。
(2)《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
① 流动站自主招收的只填写1份;流动站和工作站联合招收的,流动站与工作站须分别填写1份;
② 流动站须加盖流动站所属学院公章、负责人签字,工作站须加盖工作站主管部门公章、负责人签字。
(3)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接收单位意见表(仅限流动到新单位人员提供),本表由人事或干部部门填写,单位公章无效,意见表中需注明为接收为单位编制内人员。单位无独立人事权限的,单位填写接收意见并提供档案存放地人才市场等部门证明。
(5)延期出站申请表(仅限在站时间超过3年者提供)
注意:《延期出站申请表》模板详见:http://www.rsrc.sdu.edu.cn/info/1406/8464.htm,需写明进站时间、在站期间已取得的研究成果、预计延长期限及即将开展的研究工作。需有博士后本人签字、导师签字、流动站负责人签字(企业联合培养博士后还须工作站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流动站或工作站公章。
(6)《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
工作站联合培养博士后由工作站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可上传;无需加盖流动站设站(或非设站)单位意见即可上传系统。将以上所有材料(所谓“原件”)复印1份,按(1)-(6)的顺序,左侧两订装订,连同“原件”共2份材料交到流动站,完成个人申报过程。
(7) 《山东大学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报告需符合《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书写规则与范例》(可在中国博士后网表格下载处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WebSite/program/InfoCate_Show.aspx?INFOCATEGORYID=website003004下载),A4双面打印,胶装加封面,一式二份,电子版发至培养发展办公室信箱 qdsz@sdu.edu.cn。
八、山东省博士后办公室审核通过后一周内,统招博士后须持身份证件到校区人事处培养发展办公室办理离校手续,领取行政关系介绍信和落户介绍信。
九、 经省博士后办公室审批后,博士后本人在中国博士后网自行打印《博士后证书》。
十、 校区人事处培养发展办公室将统招博士后本人人事档案通过机要寄送博士后出站工作接收单位。学校将在职博士后进出站材料转至人事档案保管单位。
十一、 其他相关规定请参考《山东大学博士后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山大人字〔2018〕38号)(网址:http://www.rsrc.sdu.edu.cn/info/1322/8636.htm)《山东大学博士后工作实施办法》(山大人字〔2014〕19号)(网址:http://www.rsrc.sdu.edu.cn/info/1322/6288.htm)。
联系人:侯晓龙
联系电话:0532 58630386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滨海路72号华岗苑W405人事处培养发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