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自然科学类科研平台(机构)2018年度考核的通知

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对学校各类科研机构的管理与服务工作,促进研究机构的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提升。根据《山东大学科研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山大人字〔2006〕96号)和《山东大学科研平台管理暂行办法》(自然科学类)(山大综字〔2014〕20号)的相关规定,现对学校自然科学类政府主导类科研平台和自主设置非实体研究机构进行2018年度考核,有关事项如下:

一、考核目的

通过开展年度考核工作,全面掌握我校自然科学类科研机构的年度发展状况,进一步规范管理、防范风险,改善服务、加强科研组织,助推科研平台增强科研创新能力和社会影响力。

二、考核范围

(一)2018年1月1日之前,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批复建设的自然科学领域(或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交叉)政府主导类科研平台;

(二)2018年1月1日之前学校发文成立的自然科学类非实体科研机构;

(三)独立建制(含直属挂靠)科研机构的年度考核工作另行通知。

三、考核要求

(一)政府主导类科研平台(机构)

1.已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过2018年度工作报告或类似年度总结材料的科研平台(如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仅需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填写“山东大学自然科学类科研平台年度考核简表”(附件1),与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的年度报告材料一并网上提交。

2.未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2018年度工作报告等类似总结材料的科研平台(机构),请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填写“山东大学自然科学类科研平台(机构)年度考核报告”(附件2)并按要求网上提交。

3.本年度政府主导类科研平台考核均通过科研管理系统填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自主设置非实体科研机构

1.各非实体科研机构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填写“山东大学自然科学类科研平台(科研机构)年度考核报告”(附件2),并请网上提交。同时,请将纸质材料报送依托单位科研秘书。

2.各二级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所属非实体科研机构进行考核评价,并将签字盖章的考核情况一览表(附件3)和机构年度考核报告(附件2)汇总报送科研院备案(一式一份)。

3.本年度自主设置非实体科研机构年度考核不需要机构负责人向科研院报送纸质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科研平台(机构)年度考核工作将作为学校对科研平台(机构)进行支持的重要依据,请各科研平台(机构)负责人及依托学院(部、中心、所)认真对待、高度重视,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对于政府主导类科研平台,未参加年度考核的,下一年度运行经费不予拨付。

(二)本年度试行系统填报,请以上两类科研平台(机构)负责人登录山东大学新版科研管理与服务系统,完善机构信息,按以上要求提交年度考核报告。链接地址:www.kygl.sdu.edu.cn/srm/,登录用户名为工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系统将于3月31日开放。

(三)考核材料中涉及的科研项目、成果、学术会议等信息,请按照表中的相关要求填写。

(四)网上填报请做好涉密信息处理;国防相关平台不使用科研管理系统报送材料,请按保密要求只报送纸质材料至科技创新军民融合研究院。

(五)各二级单位收集的纸质材料报送时间:4月15日下午5:00 地点:中心校区明德办公楼B411房间

五、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研究院平台建设办公室联系人(民口):牛娟玲、盛楠

联系电话:88369279

科技创新军民融合研究院联系人(军口):王焕扬、都业爽

联系电话:88361825

 

附件1:山东大学自然科学类科研平台(机构)年度考核简表

附件2:山东大学自然科学类科研平台(机构)年度考核报告

附件3:山东大学非实体科研机构考核汇总表

附件4、附件5:山东大学科研平台(机构)名单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9年03月25日                          

【发布人:牛娟玲  来自:平台建设办公室】

发布人:马宝民       最后修改日期:
该新闻已被浏览 次      [ 后退] [ 返回首页]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8 山东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地址:中国山东省青岛市即墨滨海路72号 邮编:266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