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科技成果登记工作,建立完善的科技成果信息交流和推广转化服务平台,按照科技厅的统一部署,决定开展我校2018年度成果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2018年没有进行登记的成果,尤其是日后准备申报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的结题项目请务必参加此次成果登记。
关于成果登记的其它具体要求请查看《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合计成果登记的通知》(鲁科奖办字[2018]4号)(附件1)。
二、登记流程
1、成果完成人登陆国家科技成果信息网(http://www.tech110.net/)下载安装“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按要求认真完整填写不可缺漏项,填报完成后在系统打印成果登记表,并导出的上报文件(CGSB***.ZIP压缩文件)。
2、于12月20日前将登记材料纸质版报送科学技术研究院成果与综合办公室,电子版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ccgk@sd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成果登记”。
纸质材料:《科技成果登记表》纸质版三份。成果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一份,并装订成册,封面写明成果名称和完成单位(山东大学)。佐证材料包括:(1)基础理论成果:验收或结题报告(2)应用技术成果:相关的评价证明如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评价证书、鉴定证书、验收证书。
电子版材料:登记软件中导出的上报文件(CGSB***.ZIP压缩文件)(注意:不要修改导出文件的文件名)、《项目公示信息》(附件2)和《科技成果登记项目汇总表》(附件3)。
3、我校将严格按照山东省科技成果登记文件(附件1)的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登记条件的科技成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科学技术研究院成果与综合办公室 周敬馨
联系电话:88369965
地址: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明德楼C座411
附件1: 《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合计成果登记的通知》(鲁科奖办字[2018]4号)
附件2:《项目公示信息》
附件3:《科技成果登记项目汇总表》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8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