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通道规定》(鲁人社规〔2018〕5号)有关程序以及《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评审颁发类“山东惠才卡”申领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18〕225号)要求,现就2018年评审颁发类“山东惠才卡”申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本通知涉及的人才是指我校从海内外引进和自主培养的各类人才,主要包括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高层次外国人才和国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等。
(二)前期已注册并申领“山东惠才卡”的专家不用重复申领。
(三)申领评审颁发类“山东惠才卡”的人才应符合《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第五类高层次人才的相关条件,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具体是指:
1.在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岗位上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学位人员。高层次人才应已取得博士学位,研究方向为我省急需紧缺专业,并有在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确定的“十强产业”领域及自然科学、社会科学重点领域3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突出。
2.具有较好创新创业业绩的正高级职称人员。高层次人才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拥有较高水平的创新性成果或创办企业发展迅速,取得了较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3.其他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主要是指入选各市、县(市、区)设立的重点人才工程或获得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县(市、区)重大创新奖励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二、申领程序
依托“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信息系统”(http://47.96.220.32/)进行申领,颁发类型选择“评审颁发”。信息系统的具体注册步骤:
1.人才注册,注册时其所在单位选择具体的二级单位(学院),注册完成后登录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并提交。
2.人才服务专员注册(注册时选择“用人单位服务专员注册”),注册时具体到二级单位(学院)。
(前期各学院已基本完成二级单位注册,如人才和服务专员在提交信息时找不到对应的学院,请及时与学院人事秘书联系。)
3.二级单位负责人审核二级单位服务专员的注册信息,将其绑定至人才,实现人才与其服务专员的一对一信息关联。(每个服务专员可以绑定多个人才)
4.服务专员登陆系统查看人才提交的信息,补充完善后提交至二级单位负责人。需要补充完善的信息包括:身份证明、证件照、聘用合同、人才称号证明等,请根据系统要求进行补充完善,提交时“颁发类型”选择“评审颁发”。
5.二级单位负责人登陆系统,审核服务专员提交的信息后,下载打印汇总表并盖单位公章后回传至系统,提交至一级单位(山东大学)。
请各单位务必做好申领评审颁发类“山东惠才卡”人员资格审核工作,确保本单位申领信息准确、完整。
三、申领时间
请各单位于11月20日之前将评审颁发类高层次人才申领信息提交至学校,学校将于11月21日-22日集中审核。
直接颁发类、审核颁发类高层次人才提交时间不限,可随时注册提交。
四、联系人
联系人:边莘茹 李岩(女) 电话:65747
附件1.《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通道规定》(鲁人社规〔2018〕5号)
附件2.《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评审颁发类“山东惠才卡”申领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18〕225号)
人事部(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