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息学院2011年度科研工作考核登记的通知

 

 

为了更好地做好2011年度技术岗位的工作考核,现将工作量计算的有关问题及要求说明如下:

1.严格按照新的技术岗位工作要求及考核办法进行科研工作量统计,请各位教师提交申报的项目及论文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需提供收录证明。项目、论文等材料由第一承担人或第一作者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位、第三位只需提交复印件即可。于20111220前报到院办。

2.根据学院工作量考核办法,个人计算出各项所得分数。学院审核无误者,就不再返回和个人核实。如有误再和个人核实。

312201231期间新到的材料请随时上交。

4.请各位老师填写信息学院2011年度科研工作统计表,工作统计表请见附件二。并将表格电子版于1220日前发至mbm@sdu.edu.cn   mapiming@sdu.edu.cn lixueli@sdu.edu.cn

5.请打印纸制工作量统计表格一份并签字,随证明材料上交院办。

以下为附件。

 

 

 

 

 

 

附件一

 

山东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工作要求及考核办法

我院技术岗位工作要求及考核办法已经实施多年,根据学校的要求以及我院实际,必须对我院技术岗位工作要求及考核办法进行调整以适应新的要求,调整原则是:继续巩固本科和研究生教学及教学研究,加大对科研工作的要求,特别是加大高岗教学和科研的要求,鼓励高级别项目和论文。

以下是新的考核办法:

一、教学工作量计算:

 

1、本科教学全部按学校规定计算(其中课堂教学×1.2的调节系数)

2研究生讲课分值=上课周数×周学时×R/32

式中R为系数,讲授研究生课程,听课人数5-30人的为1.031-50的为1.251人以上的为1.5。新课为1.5,双语为2.0,外语为2.5

为本科生及研究生等的前沿讲座,学时数按实际学时的3倍计算。

3、各类全国性比赛

    分值=1.5×实际指导天数(8小时为1天)×指导组数

                     32×指导教师人数

注:学院组织的创新活动,指导教师的工作量按上述计算量的1/2执行。

4、指导研究生计分标准

1)       每年指导1名博士研究生1分(超过10名的按10名计)

2)       每年指导1名硕士研究生0.7分(超过10名的按10名计)

5、实验室建设项目2分,参加评比并通过验收加2分。

二、教(科)研工作量计算:

1、教(科)研项目

1)       国家课题(A类)计4分(重大项目加2分)。

2)       省、部级课题(B类)计2分,经费超过5万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子项目或开放基金按省部级项目对待。

3)       纵向课题和横向技术开发、转让、服务课题按到位经费(以万元为单位)的1/3计分。横向经费超过30万的,允许跨年度使用一次。

注:教研项目指国家和省、校教育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包括精品课程、教材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教学团队、特色专业、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等。

2、获奖

1)       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第一位50分,第二位40分,第三位20分,第四位10分,第五位5分。

二等奖第一位40分,第二位30分,第三位10分,第四位5分,第五位3分。

2)       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第一位40分,第二位30分,第三位10分,第四位5分,第五位3分。

二等奖第一位20分,第二位10分,第三位5分。

3)       国家发明奖一等奖第一位计40分,第二位30分,第三位10分,第四位5分,第五位3分。

二等奖第一位计20分,第二位10分,第三位5

4)       省部级自然科学、科技进步和科技发明一等奖第一位10分,第二位3分。

二等奖第一位6分,三等奖第一位3分。

上述获奖除规定的位次分值外,其余位次不计分数。

5)       发明专利(职务发明)2分,实用专利(职务发明)1

6)       教育部教学一等奖40分,二等20分,三等10分;

山东省教学一等奖10分,二等6分,三等3分;

全国大学生竞赛特等奖3分,一等2分,二等1分。

山东省大学生竞赛一等奖1分。

3、论文

SCIEIISTP收录的文章:被SCI收录的文章,影响因子小于等于1的每篇计2分,影响因子大于1的文章每篇按“影响因子数”×2计分;被EI收录的文章每篇计2分;被ISTP收录的文章每篇计1.5分;IEEE正式期刊论文最少为4.0分。以上论文必须取得相关的检索证明,无法立即取得证明的可以在下一年取得证明后计入下一年考核成绩。

在国家级高等教育核心期刊上发表的教研论文每篇计1分;在其它全国性正式出版刊物或会议论文集上发表的教研论文每篇计0.2分。

4、专著、教材

每部学术专著计8分;编著及译著计4分;编写国家级规划教材,个人完成10万字以下计1分;个人完成10万字以上计2分;主编加1分。

项目、论文、著作及获奖均应以山东大学作为第一单位,属于多人合作完成的,按照规定的分值,仅计算前3位,按532的比例;两位的按64的比例。导师指导学生发表的论文,导师权重为0.5(学生在学期间及毕业后一年内发表的文章有效)。

三、对学科建设有重要贡献的加13分,对引进人才有重要贡献的加13分。

四、学术与行政管理

1、学术兼职

全国性的学会会长计1分,副会长计0.5分,校学术委员会、校学位委员会成员计2分,学部学术委员会、学部学位委员会成员计1.5分,院学术委员会、院学位委员会、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计1.0分。学术兼职只取最高分,不重复计分。

2、行政兼职

学校规定受聘专业技术岗位并兼做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人员(各研究所、室负责人等)每年给予0.52分。行政兼职只取最高分,不重复计分。根据我院情况,确定如下标准:

兼职工作

计分

备注

系主任,实验中心正副主任

2

 

研究所所长且担任支部书记

11.5

21.2

31

115人以上研究所

210-15人研究所

310人以下研究所

研究所所长或支部书记

11.2

21

30.8

115人以上研究所

210-15人研究所

310人以下研究所

研究所副所长、副书记

0.5

 

五、考核办法

根据我院教师教学和科研的实际情况,对各级岗的分值要求调整如下:

1、教师系列

各岗位的满工作量分值要求为:三级岗22分,四级岗18分,五级岗15分,六级岗14分;七级岗13分,八级岗11分,九级岗10分,十级岗9分。

2、其他专业技术系列

1)       四级岗16分,五级岗14分,六级岗13分,七级岗12分。

注:编制在院实验中心者坐班工作量占分值的50%

2)       中级实验技术人员

坐班、开放实验室、教研论文或实验教材分别按50%40%10%计算工作量。

六、管理岗位

各级管理岗位人员的考核根据岗位责任制由院里统一组织实施。

七、每年的岗贴发放根据学院的收入情况加调节系数(超工作量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附件二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11年度科研工作统计表

填表人:              国家级学术兼职:                           合计总分:

表一:论文                                                       论文总分:

论文名称

发表时间

刊物名称

(含卷、期、页)

论文级别

SCI因子

导师

姓名1

姓名2

姓名3

本人分值

 

 

 

 

 

 

 

 

 

 

 

 

 

 

 

 

 

 

 

 

表一说明:论文级别包括:SCIEIISTPIEEE TransIEE ELECTRONICSLETTERS

特类、核A、核B、教研核心、教研一般。如果上一年度已计入工作量的论文,本年度被EIISTP收录,分值只取相应差值,请在论文级别中注明:EI追加、ISTP追加。不在以上所列的论文不计入。

姓名1、姓名2、姓名3是作者排序,排名再往后者不计工作量,不必填写。以下各表相同。

表二:专著、教材

作品名称

学术专著/编著/译著/教材

出版单 位(含出版号)

出版日期

主编姓名

著作总字数(千字)

本人撰写字数(千字)

姓名1

姓名2

姓名3

本人分值

 

 

 

 

 

 

 

 

 

 

 

 

表三:项目                                                        项目总分:

项目名 称(含项目批准号)

目来

项目级

项目起止时间

总经费(万元)

首次经费到位时

本年实到经 费(万元)

姓名1

姓名2

姓名3

本人分值

 

 

 

 

 

 

 

 

 

 

 

 

 

 

 

 

 

 

 

 

 

 

表三说明:项目级别包括:国家重大(“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86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军工、省部、厅校、横向

表四:成果获奖

成果名称

获奖类型

姓名1

姓名2

姓名3

姓名4

姓名5

本人分值

 

 

 

 

 

 

 

 

表五:专利                                                        

专利名称

发明/实用

申请/授权

申请号

公告日期

姓名1

姓名2

姓名3

本人分值

 

 

 

 

 

 

 

 

 

表六:指导全国比赛

比赛名称

实际指导天数

指导组数

指导教师

本人分值

 

 

 

 

 

 

注意:对于论文、项目只计排名前三位人员,表中姓名的顺序即排名顺序。因此,非排名前三位人员不必填表。有特殊情况者请作说明。

 

本人签字: 

 

发布人:       最后修改日期: 2011-12-15 11:21: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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