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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届毕业研究生提交资助立项项目结题报告的通知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
《山东大学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山
东大学优秀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凡获得我校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优秀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及教育部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资助立项的研究生,毕业离校前必须结题并提交项目结题报告。请各单位督促获资助立项的应届研究生及时结题,并务必于2011年6月23日之前提交结题报告,
同时将电子版发至
pyk@sdu.deu.cn
。
。各项目结题报告书可在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常用表格网页(
http://grad.sdu.edu.cn/pygl/listshow.asp?listid=128
)下载。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1
年6月20日
发布人: 最后修改日期: 2011-06-21 16:5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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