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自然科学专项)进行中期考核及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项目负责人:

根据《山东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把加强我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过程管理落到实处,学校决定对2015年、2016年立项的山东大学的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自然科学专项)进行中期考核及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

(一)中期考核

2016年度立项交叉学科培育项目、仪器设备和产品研发项目。

(二)结题验收范围

2015年度立项的交叉学科培育项目、仪器设备和产品研发项目等。

二、中期考核内容及结题验收要点

项目是否按计划开展,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取得阶段性或最终研究成果;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经费执行是否达到要求等。

三、有关要求

(一)所涉及项目负责人分别填报山东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自然科学专项)中期考核报告(附件1)或结题报告(附件2),并于5月21前纸质版一式两份由所在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科研院平台管理办公室(明德楼B413房间),电子版发至zdjsb@sdu.edu.cn

(二)联系人及电话

孙玉红  88369278

牛娟玲  88369279

 

附件:1.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自然科学专项)中期检查报告

                 2.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自然科学专项)结题报告

科学技术研究院    

      最后修改日期: 2018-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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