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规定

博士后进站满一年,流动站对其在站的工作进度、能力水平、个人表现等方面进行中期考核。考核应于博士后进站满一年后的二个月内完成并将考核结果报学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一、 博士后填写《山东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并向流动站学术委员会汇报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流动站学术委员会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研究工作及其综合表现进行考核,并形成考核意见。

中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二、 考核等级:

1、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学术作风和科研能力,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进站二个月内完成开题报告,并拟定在站两年的研究工作计划,按时完成阶段工作任务,且以山东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作为第一完成人取得的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SCIEIISTPSSCIAHCI收录论文1篇及以上;

2)在核心期刊(山东大学公布的目录)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同时主持省级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项目1项及以上(含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基金一等资助);

3)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项目1项及以上(含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一等资助、特别资助项目);

2、合格:博士后研究人员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术作风,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进站二个月内完成开题报告,并拟定在站两年的研究工作计划,按时完成阶段工作任务,且以山东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作为第一完成人取得的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项目1项及以上;

2)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3)作为主要骨干人员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

4)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且取得阶段性成果(含山东省博士后基金)。

3、不合格:

博士后研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考核不合格:

1)不符合流动站规定的科研能力和水平;

2)受警告及以上处分;

3)违反学术纪律行为;

4)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出国或经学校批准出国逾期未归;

5)进站二个月内未完成开题报告、未拟定在站两年研究工作计划和未按时完成阶段性工作;

6)因个人原因预计难以完成研究工作;

7)其他不合格情况。

三、 中期考核未达到合格条件者,申请延缓考核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三个月内考核仍未合格或超过三个月未进行中期考核者,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四、 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做退站处理,并全额退还学校提供的科研补助经费。师资博士后中期考核不合格者,除做退站处理,并全额退还学校提供的科研补助经费外,学校还将解除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

五、 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中期考核方式和条件由流动站与企业工作站协商制定。

六、 各流动站根据学科特点,在不低于学校学术要求的基础上,制订符合本学科特点的具体考核标准,并报学校批准执行。


发布人:李洪文       最后修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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