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学院关于各类创收的奖励政策
为进一步增加学院收入,改善信息学院的办学条件和教职工待遇,保证岗位津贴的顺利发放,特制定本创收奖励政策,以鼓励教职工积极参与,具体内容如下:
一、 项目类别:
本政策适合工程硕士招生、高级课程培训、各类短期培训、合作办学、社会筹资、继续教育等项目。
二、 项目名称及相关政策
1.工程硕士招生推荐:每10人设置奖励档次。1-10人,2000元/生;
11-20人,3000元/生;21-30人,4000元/生。推荐人填写推荐表,每年录取后由教务秘书根据推荐表确认名单,入学并按照规定缴费后对推荐人进行奖励。
2. 高级课程培训:
1)若以学院为主策划完成,教师参与具体组织的培训,学校提成20%,学院提成35%,办学成本25%,项目组奖励20%。
2)若以教师为主策划完成,学院参与支持的培训,学校提成20%,学院提成25%,办学成本25%,项目组奖励30%。
3. 各类短期培训:
1)若以学院为主策划完成,教师具体组织的培训,学校提成15%,学院提成30%,办学成本25%和奖励项目组30%。
2)若以教师为主策划完成,学院参与支持的培训,学校提成15%,学院提成25%,办学成本25%,项目组奖励35%。
4. 合作办学:
1)以教师为主策划组织,学院参与支持与外单位合作办学,按照协议规定学院所获得收益的30%对项目组奖励。
2)以学院为主策划完成,教师积极组织参与外单位合作办学,按照协议规定学院所获得收益的20%对项目组奖励。
5. 社会筹资:
1)以教师个人为主策划联系,从社会获得资金捐助,学院按照到位资金的40%进行个人奖励。
2)以学院为主策划,教师积极参与推动,从社会获得资金捐助,学院按照到位资金的20%进行个人奖励。
三、 对以学院培训部为主组织的各类创收项目,以创收利润金额的大小进行奖励,年度创收利润目标50万元,若创收利润超过50万,按照下列超出数额比例奖励培训部:
1.超出利润额度在50万元以下,奖励超出额度的10%;
2.超出利润额度在50-80万元之间,奖励超出额度的15%;
3.超出利润额度在80-100万元之间,奖励超出额度的20%;
4.超出利润额度在100万元以上,奖励超出额度的30%;
四、 继续教育课程建设
1、 继续教育网络课程建设包括课件录像、PPT制作、网上答疑、批改作业等内容,承担老师自愿申报,岗位期满考核时计算工作量。
2、 网络课程课件录像、PPT制作等每门课程5000元建设费,以后每年网上答疑、批改作业等每门课程发2000元奖励。
3、 若网络课程有变化,根据实际情况和以上标准酌情执行。
五、 情况说明:
1. 在以上各类项目实施过程中,学院培训部代表学院给予积极支持配合,在空间资源等方面提供全力支持。
2. 各个项目必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与外单位合作必须有合作协议,所有收费分成按照协议规定进行,由学院会计使用学院统一印制的暂收款凭据进行收费,并定期缴到学校财务,并换取发票,不得自收自支。
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实际情况由院党政联席会另行商议,本政策由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信息学院
2014年3月27日